音律和納音五行09.10.2023元始道長
關於音律和納音五行問題。
壹、引言
在民間論命的運用中,經常能看到納音五行的影子。比如壬申癸酉劍鋒金,壬午癸未楊柳木等。一些熟練的論命人,經由背誦的方式,可以很快給出干支對應的納音五行,並說出相應的性質,比如劍鋒金對應著命主的性格鋒芒畢露,一針見血等等,而對於許多人來說,不免有一些疑惑,比如:為什麼壬申對應劍鋒金?這個壬申明明是水和金的組合為什麼屬於金?前面的冠詞劍鋒是什麼?歷來名家對此的解釋不少,在後續介紹之。另外,還有一個更適合前置的問題即,什麼是納音呢?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先梳理一些音樂方面的知識,再做進一步的討論。
一、五聲十二律
(一)音和律
周禮•春官中說:「大師掌六律、六同,以合陰陽之聲。陽聲:黃鐘、大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陰聲:大呂、應鐘、南呂、函鐘、小呂、夾鐘。皆文之以五聲:宮、商、角、徵、羽;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
我國古典的五聲調式即宮商角徵羽,對應現代唱名為Do
Re Mi Sol La,如果有過一些音樂基礎,對五聲應該是熟悉的。五音可以對應五行,即宮為土,商為金,角為木,徵為火,羽為水(淮南子•時則訓)。
律呂這個詞也很常見,千字文中就有律呂調陽一句,事實上,律和呂是兩個詞。簡單地講,十二律呂中有六個律、六個呂(前面引用的周禮段落中出現六同,可以認為是六呂),國語•周語也記載十二律呂的名:「黃鐘、大呂、太簇、夾鐘、姑洗、仲呂、蕤賓、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其中,「黃鐘、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為陽聲,稱律,剩餘六個為陰聲,稱呂。律中,黃鐘對應五音中的宮音,太簇對應商音,姑洗對應角音,而呂中的林鐘、南呂則分別對應徵音和羽音,律和呂有時也統稱十二律,本質是十二個音高不同的聲音。
關於律的由來,呂氏春秋記載:「昔黃帝令伶倫作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陰,取竹於嶰溪之谷,以生空竅厚鈞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聽鳳皇之鳴,以別十二律。」這是說古人聽鳥鳴來制律。還有說法是聽風制律,如淮南子記載:「樂生於音,音生於律,律生於風,此聲之宗也。」
古人將十二地支與十二律相配,如史記•律書說:「不周風居西北,主殺生。東壁居不周風東,主辟生氣而東之。至於營室。營室者,主營胎陽氣而產之。東至於危。危,垝也。言陽氣之垝,故曰危。十月也,律中應鐘。應鐘者,陽氣之應,不用事也。其於十二子為亥。亥者,該也。言陽氣藏於下,故該也。」其餘的對應關係如下。
以上是基本的概念。
在我國傳統文化的觀點中,音律與數是密切相關的,比如靈樞•九針論:「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數焉。」這裡談到,黃鐘音對應著八十一這個數,這是為什麼?漢書•律曆志又說:「本起於黃鐘之數,始於一而三之,三三積之,歷十二辰之數,十有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五數備矣。」這裡告訴我們,起始之數是一,連續乘3,十二次得到177147這個數字,這時以這個數為黃鐘數,則五數備矣,有關音律的數就完備,這又是為什麼呢?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關注一下十二律的發展過程。
(二)三分損益法及其後續
在樂理知識中,一個完整的八度裡有十二個半音,這十二個半音是等分的,而歷史上它們是如何實現的呢?
從日常的物理中我們知道,如果我們撥動一根長度為L的弦,這根弦會震動,假設這根弦在一秒內震動440次,那麼就可以說,這根弦震動的頻率是440赫茲(Hz),這也就是所謂的國際標準音(小字一組,a1)。如果把這根弦縮短,短到它原本長度的一半,即L/2,那麼它的頻率會翻倍,在聽感上,得到的應該高八度的音,再將弦長縮短為L/4,則又得到高八度的音,繼續下去會發現一個問題,即這樣找到的所有音都只有八度關係。如果要尋找其他的音,要怎麼辦呢?在西方,畢達哥拉斯找到一個比例,即3/2。
假設某個音為基準音,它對應的頻率是f,如果給它標記一個參考音名C,那麼,它高八度音的頻率則為2f,其音名也就是高八度的C。將在這兩個音之間的範圍(頻率f~2f)內,找到其他的音符:以基準音C的頻率f乘以3/2,就可以得到一個新的音,這個新的音大約為G,與基準音之間約是純五度的關係,純五度也稱為和諧音程,簡單說來就是這樣的兩個音一起聽起來是和諧的,優美的。
再以頻率為3f/2的這個新音訊率乘以3/2,就得到一個頻率為9f/4的音,這個頻率已經超出2f的頻率範圍,給它做一個折半處理,也即第三個音的頻率變為9f/8,這時它又落回我們要求的範圍內,其大約對應的音名為D。
依照以上的程式,新音的頻率再乘以3/2,超出2f範圍時做折半處理,就可以得到一個八度內十二個音符的比例,這是西元前六世紀的畢達哥拉斯找到的方法,稱為五度相生律。
在我國古代,找到這個方法的時間還要再提前,在春秋時期,管子•地員篇就有記載:「凡將起五音凡首,先主一而三之,四開以合九九,以是生黃鐘小素之首,以成宮。三分而益之以一,為百有八,為徵。不無有三分而去其乘,適足,以是生商。有三分,而複於其所,以是成羽。有三分,去其乘,適足,以是成角。」這裡用的是弦的長度來計算,如果我們將它換算為頻率,即和前面敘述的五度相生律一致,也稱為三分損益法。
舉例,我們取一根弦長為81的弦,(這裡是為了方便計算,可以是任意數)它發出來的聲音定為黃鐘,也就是宮音,把81分成三分,即除以3得27,以81加上(益)27即得108,那麼用長為108的弦彈出來的音就是林鐘,即徵音,這就叫宮音生了徵音。
接著,108分為三份,即36,減(損)掉一份即72,那麼用長72的弦彈出的音就是太簇,即商音。這樣損益交替計算,可以得到對應48的南呂(羽音)和對應64的姑洗(角音),以及往後的七個音,但它們對應的已經不是整數,如對應弦長度為44.95的音無射、對應59.93的最後一個音仲呂。
如果按照仲呂再以三分損一計算,得到的數字是39.95,黃鐘對應的弦長是81,如果它提高八度,弦長減半,即40.5(稱為清黃鐘),這兩個數是接近的,但不是重合的。
不難發現,按照五度相生律中頻率的方法從頻率f往下計算,一直算到第十二個音,它對應的頻率也不能返回2f,而是一個接近的數,等於2.0272f。也就是說,無論是五度相生律還是三分損益法,都不能完美地均分一個八度,這樣的後果是,計算一輪後不能首尾相接,那麼不同的調之間就不能完美的轉換。
歷朝歷代都有人在不斷地想辦法,解決這個首尾不能完全相接的問題,比如在南朝,何承天就想將計算十二次後,得到的新宮音和原來宮音對應的數之差平分十二份,再加入各個音數上來減小誤差,雖說有一定的貢獻,但不能本質解決問題。在明朝,朱載堉提出十二平均律,基本上解決了這個問題,他經由珠算的方式,找到一個較為完美的比例,2^(1/12),也就是2開12次方,他經由人工開方的方式,開出小數點後二十五位的結果,並在總結他創造新法密率的終極目標和演算法大綱時說:「蓋十二律黃鐘為始,應鐘為終,終而複始,循環無端。…是故各律皆以黃鐘正數十寸乘之,為實,皆應鐘倍數十寸零五分九厘四毫六絲三忽零九纖四三五九二五二六四五六一八二五為法,除之,即得其次律也,安有往而不返之理哉。舊法往而不返者,蓋由三分損益,算術不精之所致也。是故新法不用三分算損益,別造新率。」這得是多自豪的口氣。
我們回過頭去,看看漢書裡面,經過3乘12次終於得到的完備的數177147,也許就是在找一個能夠完美形成閉合的律制。而其實只要其中比例不變,具體的數字或者長度是多少是不太重要的,任意長度的弦,都可以用十二平均律的辦法去分出十二個音。京房曾以177147這個大數定黃鐘,從十二律後繼續推演並給出命名,生至五十四律色育律時,對應數為176777,其與原黃鐘律數隻差 3.6 音分(這個音差今人稱之為京房音差),但他在色育律後又添了六律以足六十之數,這又在後世引起一些討論,應時指出:京房之所以續生六律是因為「光有第五十四律色育一個音還成不了均,所以必須再生六律才能構成和黃鐘均七律各相距一日的色育均。」(均在後文中介紹)篇幅關係,具體的內容,按下不表。
(三)旋宮
在古典音樂中時常能看到一個詞,即旋宮轉調,出於往後概念不混淆的目的,在此簡單地解釋一下。轉調一詞和今天樂理中的轉調含義不同,古代指的是在音樂中轉換曲牌,今天的轉調是指調式和調性發生改變,這是西方的概念。而轉換調式這個操作,在我國古代則大致可以稱為犯調。什麼時候發生犯呢?如果在一個五聲調式的音階內出現調式外的音,比如Do Re Mi
Sol La Si,前五個音正是一個完整的五聲音階,而Si則是調式外音,外則為犯(夢溪筆談),稱為犯聲,這時就犯調了,如果這個犯聲在往後的樂曲中,佔據重要的地位,我們就認為它旋宮了。
下面禮記•禮運的這句話:「五聲六律十二管,旋相為宮也。」
旋宮和旋相為宮有什麼關係呢?經由前面的討論,我們知道,在黃鐘到清黃鐘的一個完整八度裡面,可以區分出十二律呂(黃鐘、大呂、太簇、夾鐘、姑洗、仲呂、蕤賓、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而一個傳統的中國五聲調式宮商角徵羽是五聲,與現代樂理定調類似,可以將起始音宮音定在十二律的任意一個律上,根據五聲之間固定的音程關係,就可以得到一組新的音階,這組音階(音列)就是在古書中常見的均(音韻)。旋宮指的就是:宮音在十二律上的位置有所移動,這時,商、角、徵、羽各階在十二律上的位置,當然也隨之相應移動。比如以黃鐘為宮音,得到的五聲音階稱為黃鐘均,五聲配上十二律,就是六十調(在唐代的樂書要錄中也詳細記載一均七律的說法:「十一月黃鐘均:黃鐘為宮、太蔟為商、姑洗為角、蕤賓為變徵、林鐘為徵、南呂為羽、應鐘為變宮」,這裡就是七個音,如果以七音配十二律則能得到八十四調,這是題外話)示意如後圖表。更形象的解釋可以看著名的旋宮圖,將五聲(七聲)畫在內圈,十二律畫在外圈,只要將宮音對準需要對應的律,就可以方便地查到其餘音對應的律。
到這裡,已經可以發現一個特殊的數六十,這正好是一個天干地支循環的數,而十二律呂本身就有與十二地支或者說十二月建的對應關係,我們自然更好奇,這樣音樂上的旋宮,與曆法裡面的干支紀年有什麼關係呢?在後文中會繼續介紹。
二、納音
納音術最早的出現時間可以上溯到三代,而又在漢代特別盛行,當代有學者認為,它的本質是擇日之術。而在命理學中我們知道,納音五行仍有應用,事實上這兩個概念之間還有一些區別:納音的產生一開始並不是用來論命的,而對我們今天常見的納音五行(如海中金、爐中火之類),朱載堉在其律曆融通書中,下了定論,他說:「斯乃術士俚語編成歌括便於記憶耳,元無別義,不必強解也。」而萬民英還是在命理學著作三命通會中,則給出許多詳細的解釋,其實也是出於論命的目的,這裡不一一列舉。
從納音五行的名稱上入手,納有隱藏、暗藏之詞義,所謂納音,就是將五聲十二律隱藏,而藏至何處?事實上是藏在天干地支的六十個組合之中,平日看到的是甲子乙丑(海中)金,看到的是干支,看到的是五行,而隱藏的則是干支對應的十二律,五行對應的五聲。
至於納音的起源,向來眾說紛紜,沒有什麼定論,沈括夢溪筆談說:「六十甲子有納音,鮮原其意。蓋六十律旋相為宮法也。一律含五音,十二律納六十音也。」而洪邁容齋隨筆也說:「六十甲子納音之說,術家多不能曉。」在此,先介紹一下納音五行流傳下來的排列生成方法,有關它的一些疑點和源流留後續章節簡要地討論。
(一)納音的推演
六十甲子納音的推演規則,在許多古代筆記中都有記載,其過程並不複雜,以沈括在夢溪筆談中的方法為例,先引原文:「六十甲子有納音,鮮原其意,蓋六十律旋相為宮法也,一律含五音,十二律納六十音也。凡氣始於東方而右行,音起於西方而左行,陰陽相錯而生變化。所謂氣始於東方者,四時始於木,右行傳於火,火傳於土,土傳於金,金傳於水。所謂音始於西方者,五音始於金,左旋傳於火,火傳於木,木傳於水,水傳於土。(納音與易納甲同法,乾納甲而坤納癸,始於乾而終於坤。納音始於金,金,乾也;終於土,土,坤也。)納音之法,同類娶妻,隔八生子,(此漢志語也。)此律呂相生之法也。五行先仲而後孟,孟而後季,此遁甲三元之紀也。甲子,金之仲;(黃鐘之商。)同位娶乙丑,(大呂之商。同位謂甲與乙、丙與丁之類,下皆仿此。)隔八下生壬申,金之孟;(夷則之商。隔八謂大呂下生夷則也,下皆仿此。)壬申同位娶癸酉,(南呂之商。)隔八上生庚辰,金之季。(姑洗之商。此金三元終。若只以陽辰言之,則依遁甲逆傳仲、孟、季;若兼妻言之,則順傳孟、仲、季也。)庚辰同位娶辛巳,(中呂之商。)隔八下生戊子,火之仲;(黃鐘之徵。金三元終,則左行傳南方火也。)戊子娶己丑,(大呂之徵。)生丙申,火之孟;(夷則之徵。)丙申娶丁酉,(南呂之徵。)生甲辰,火之季。(姑洗之徵。)甲辰娶乙巳,(中呂之徵。)生壬子,木之仲,(黃鐘之角。火三元終,則左行傳於東方木。)如是左行至於丁巳,中呂之宮,五音一終。複自甲午金之仲,娶乙未,隔八生壬寅,一如甲子之法,終於癸亥。(謂蕤賓娶林鐘,上生太蔟之類。)自子至於巳為陽,故自黃鐘至於中呂皆下生;自午至於亥為陰,故自林鐘至於應鐘皆上生。(甲子、乙丑金與甲午、乙未金雖同,然甲子、乙丑為陽律,陽律皆下生;甲午、乙未為陽呂,陽呂皆上生。六十律相反,所以分為一紀也。)」
結合上文,在此羅列納音的推演的規則如下:
1.十二律呂前六個為陽紀,後六個為陰紀,十二律呂各自對應十二地支。
2.六律(陽)中又分陰陽,如黃鐘居單數,為陽律之陽,太簇居偶數,為陽律之陰,其餘類似,六呂(陰)中也再分陰陽。每兩個一組,間隔而為陽辰和陰辰,如黃鐘(陽律之陽)和大呂(陰呂之陽)組合為陽辰,其餘類似,見下表。
3.甲子對應黃鐘,配商聲屬金。
4.甲子鄰位配乙丑,乙丑隨甲子之性,配商而屬金。到此,稱甲子、乙丑為金之仲元。(此即所謂甲子娶乙丑,只是形象的比喻。)
5.乙丑順數八位生下壬申(夷則),壬申隨父母配商而屬金。壬申效仿父母,鄰位娶癸酉,癸酉隨壬申配商而屬金。到此,稱壬申、癸酉為金之孟元。
6.壬申、癸酉順數八位生下庚辰,庚辰隨父母配商而屬金。庚辰又效仿父母,鄰位娶辛巳,辛巳隨庚辰配商而屬金。到此,稱庚辰、辛巳為金之季元。
7.庚辰、辛巳再隔八位生戊子,此時對應的十二律呂又回到黃鐘,金結束則行於火,因此戊子配徵而屬火,再娶己丑繼續按照仲、孟、季的順序下生。
8.再次回到黃鐘時再次更換五行,其順序為金火木水土。直到表中的53丙辰54丁巳,再下生則重返甲子,於是更換一個開頭,天干甲乙不變,換以與子丑相對的午未,即甲午、乙未開始,再配商而屬金,再繼續下生,直到結束。
具體的過程可以查看表。
(二)關於納音推演的幾個問題
由上面介紹的過程,不難得到完整的納音五行,而我們也不免注意到至少以下三個問題:
第一,為什麼甲子配商聲而屬金?
第二,為什麼同類娶妻,隔八生子?
第三,為什麼五行傳遞的順序為金火木水土?
這些問題在歷史上說法不一,而有些甚至不去解釋,比如第二個問題,夢溪筆談也只是留下一句「此漢志語也。」讓人不甚能理解。本文也很難給出確切的答案,在此只給出一些猜想和一些歷史上的參考看法,並非定論。
第一個問題,關於甲子配商聲,這與京房的易學學說有很大關係。上面引文中沈括解釋到:「納音與易納甲同法,乾納甲而坤納癸,始於乾而終於坤。納音始於金,金,乾也;終於土,土,坤也。」
關於納甲一法,京氏易傳說:「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震巽之象配庚辛,坎離之象配戊己,艮兌之象配丙丁。八卦分陰陽、六位、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這是京房將十天干收納於八卦中的做法,除納甲外,京房還將十二支納入八宮卦中。(廣義的納甲也包含納支)具體方法,引張文智的介紹:「從曆法來看,冬至所在之月或建子之月為一年之始,而十二律以黃鐘為首,黃鐘又自冬至始,所以黃鐘當乾之初九,納支為子。此起點確立之後,京氏又據音律之三分損益法,按十二支來說,即隔八生律法,納其它各支。隔八生律法即:律起於黃鐘子位當乾初九爻,再從子位起算,歷子丑寅卯辰已午未八位,這時林鐘未位,當坤初六爻,於時為六月。再從未位起算,歷未申西成亥子丑寅,這時律為泰簇寅位,當乾九二爻,時為正月。如此隔八相生,得出全部十二律及其支位所對應的爻位。這樣,乾從初九到上九分別納子、寅、辰、午、申、戌六支;而坤卦是陰卦,據「天道左旋,地道右旋」之則,應右旋即與六陽律相反方向運轉,最後得出坤卦從初爻至上爻分別納未、巳、卯、丑、亥、酉六支。其餘六卦各爻配支的法則,按律曆之相配,「十一月和五月為子午,陽支配陽卦各爻,故配長男震,…與乾卦同。十二月和六月為丑未,陰支配陰卦,故長女巽卦當之。接著正月和七月當寅和申,又納於陽卦,則以中男坎配之。…再接著是二月八月為卯和酉,則以中女離配之。…然後是三月和九月,當辰和成,以少男艮卦配之。…最後是四月和十月為巳和亥,以少女兌卦配之。」
這裡說得很清楚,納甲的做法幾乎和納音生成是一致的,京房自己也說:「夫!十二律之變至於六十,猶八卦之變至於六十四也。」故而甲子配商聲而屬金應該也是出於同樣原因,簡而言之:乾卦納了天干甲、地支子,且乾卦屬金。
第二個問題,鄰位娶妻,隔八生子。沈括提到這個方法是漢書裡面說的,漢書的原文:「上生六而倍之,下生六而損之,皆以九為法。九六陰陽,夫妻子母之道也。律娶妻而呂生子,天地之情也。」這裡寫的是律娶妻而呂生子,與沈括的說法並不一致。鄭玄在敘述十二律呂分別與爻位的對應後說:「同位者像夫妻,異位者像子母,所謂律娶妻而呂生子也。」賈公彥疏:「同位若謂黃鐘之初九下生林鐘之初六,俱是初之第一,夫婦一體,是像夫婦也;異位像子母,謂若林鐘上生太簇之九二,二於第一為異位,像母子。但律所生者為夫婦,呂所生者為母子。十二律呂律所生者常同位,呂所生者常異位,故云:律娶妻而呂生子也。」
這裡的意思即,作為律的黃鐘生了作為呂的林鐘,這是陰陽和諧,就像夫婦。而林鐘再隔八上生了作為律的太簇,就像是母親生了個兒子,這完全是比喻的話。而沈括的意思則變成,甲子(黃鐘)娶了旁邊的乙丑(大呂),再隔八個位置生下壬申(夷則),這大約是有悖於漢書原意的。
然而甲子、乙丑這兩組干支同屬於陽辰,這是有道理的,夢溪筆談也談到:「鐘與呂常相間,常相對,六呂之間複自有陰陽也。」黃鐘為陽律之陽,大呂為陰呂之陽,這正符合陰陽和合的觀念,這也許就是沈括拈出娶妻的比喻的原因。同為北宋的劉溫舒著有素問入式運氣論奧,裡面還採用沈括的說法並給出解釋:「同類娶妻謂甲陽之干子陽之辰,上下相臨皆陽,則亢而無以兆其和,故娶乙丑為妻,乙丑干辰皆陰也。」
另外,如果觀察五音的相生,可以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黃鐘為宮音時,生林鐘徵,生太簇商,生南呂羽,這四個音分別對應陽律之陽、陰呂之陰、陽律之陰、陰呂之陽,這正如兩儀生四象一般。而角音呢?角音(姑洗)又變為陽律之陽,又進入新的輪迴。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順序是土火金水木,第三個問題中我們還會關注到。
現在,第二個問題還有一半沒有討論,即隔八生子,為什麼要隔八個?當然,可以說這是三分損益法作用的必然後果,而這個相生的規律對應在以天干地支為組合的曆法上,讓我們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納音排序裡走完仲孟季三元後,竟然出現地支三合。
具體關係如表所示,比如按照生娶順序,甲子、乙丑為金之仲,到壬申、癸酉為金之孟,再到庚辰、辛巳為金之季,觀察地支:申子辰則為三合水局,三個地支分別對應孟仲季;巳酉丑則為三合金局,三個地支分別對應季孟仲。觀察其它組合可以發現,寅午戌火局,地支對應在孟仲季,而亥卯未木局,地支分別對應季孟仲。
關於地支的三合,大約與古曆中定一年為365又1/4日有關。四分曆是東漢章帝元和二年(西元85年)實施的曆法,而這之前的古六曆也基本在使用四分法,即四年餘出完整的一天,舉例而言,從甲子年往後推算,經過四年間隔到達戊辰年,這中間正好是一天,也即是子與辰的兩年冬春交接正好為同一時刻,同理,再往後數,壬申年也與此二年一樣,於是古人認為申子辰三合(這只是猜測,民間流傳更廣的說法是用十二長生來解釋,比如申為水之長生,子為水之帝旺,辰為水之墓庫,所以申子辰三合)。既然有了天文曆法的運作,又經過五行學說的加工,自然就有文獻中最早見於淮南子•天文訓所說:「木生於亥,壯於卯,死於未,三辰皆木也。火生於寅,壯於午,死於戌,三辰皆火也。土生於午,壯於戌,死於寅,三辰皆土也。金生於巳,壯於酉,死於丑,三辰皆金也。水生於申,壯於子,死於辰,三辰皆水也。」的三合局。
由此發現,音律上三分損益法發展而得到的納音,與和四分曆大有關聯的地支三合,竟然完美地對應上,雖然不排除古人刻意安排、設計模型的因素,但應該看到,這其中更重要的意義在於,音律與曆法實現某種統一,而這種統一,在古人的哲學框架裡面是非常重要的,這種對統一的追求,在古人生產生活的實踐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如嶽炯所說:「一個不可忽視的現象是,歷代都有專門的候氣官員,以驗證曆法與律呂的和合性,因此,曆法與樂律的關聯在此時顯得非常重要,如果候氣不准,人們就要懷疑是曆法還,是樂律出現差錯。從另一個角度考慮,樂律並不是獨立的具有候氣功能,而是當它與曆法關聯之後,候氣成為兩者共同的使命。」
第三個問題,金火木水土的順序應該如何解釋。
南宋洪邁的容齋隨筆說:「蓋甲子為首,而五音始於宮,宮土生金,故甲子為金。而乙丑以陰從陽,商金生水,故丙子為水,而丁丑從之。角木生火,故戊子為火。徵火生土,故庚子為土。羽水生木,故壬子為木,而己丑、辛丑、癸丑各從之。」這裡,將宮商角徵羽的順序與「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的順序排起來,前者五行為土金木火水,後者五行為金水火土木,正好全部是相生的關係。朱熹也說:「初一宮商角徵羽,納甲丙午庚壬,系以五子而隨以五丑。宮得甲子,商得丙子,角得戊子,徵得庚子,羽得壬子。」這是一個意思。對應固然是對應了,但是很難看出其中有什麼道理。況且五音之間按照三分損益法的順序生成時,五行順序為土火金水木,而按照納音生成的順序,應該是「甲子、戊子、壬子、丙子、庚子」,對應五行為金火木水土,這完全是亂序的。可見這個解釋比較牽強。
一類說法,不從順序入手,轉而用數理計算的方式來解釋,據蕭吉五行大義引揚雄太玄經云:「子午九者,陽起於子,訖於午,陰起於午,訖於子,故子午對沖,而陰陽二氣之所起也。寅為陽始,申為陰始,從所起而左數至所始而定數。…陽數極於九子午為天地之經故取陽之極數。自丑未以下各減一,從八至四,理可自知。」這裡定下地支對應的數,天干則為:「甲己九者,甲起甲子,從子故九。己為甲配,故與甲俱九。乙起乙丑,從丑故八,乙配於庚,與庚俱八。」
定好數字,經過計算,就可以得到每個干支對應的五行。方法是: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以(陽陰比鄰的)兩干兩支之合數,於四十九內減之,餘數滿十去之,餘一六為水,二七為火,三八為木,四九為金,五十為土。根據「金為商,木為角,水為羽,火為徵,土為宮」的原則,便可知六十甲子各組干支的五音所屬。例如,甲子是二九一十八,乙丑是二八一十六,總數是三十四,於四十九內減之,餘十五,去十不用,餘五,屬土,則甲子、乙丑納音為宮可知。再由宮土生金即得甲子乙丑屬金。
這個辦法,倒是解釋納音的五行分屬,但是規避五行之氣輪轉順序的問題。最後還有一類解釋,下面引幾條材料:協紀辨方書引明代王逵的蠡海集云:「萬物之所為以生者,必由氣,氣者何?金也。金受氣,順行則為五行之體,逆行則為五行之用。順行為五行之體者,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冬至起曆之元,自冬而春,春而夏,夏而長夏,長夏而歸於秋,返本歸原而收斂也。逆行為五行之用者,金出礦而從革於火以成材,成材則為有生之用。然火非木不生,必循木以繼之,木必依水以滋榮,水必托土以止畜,故木而水,水而土,是則四行之類土以定位。故大撓作甲子分配五行為納音,蓋金能受聲而宣氣故也。」這裡提到氣的體用問題。
「順行則為五行之體,逆行則為五行之用」,這個說法在素問•五運行大論也提到:「岐伯曰:昭乎哉問也!臣覽太始天元冊文:丹天之氣經於牛女戊分,黅天之氣經於心尾己分,蒼天之氣經於危室柳鬼,素天之氣經於亢氐昴畢,玄天之氣經於張翼婁胃。所謂戊己分者,奎壁角軫,則天地之門戶也。夫!候之所始,道之所生,不可不通也。」同篇中談到:「上者右行,下者左行。」張介賓類經二十三卷•運氣類四注:「上者右行,言天氣右旋,自東而西以降於地;下者左行,言地氣左轉,自西而東以升於天。」
依上述材料天氣右行的說法,從五運經天圖看,確實是金水木火土(黅天、素天、玄天、蒼天、丹天)的右行(順時針)順序,而五聲宮商角徵羽的相生順序是土火金水木,確實也是一種右行。而從用的角度來說,是從金逆向左行(逆時針)如圖之右,這種解釋似乎勉強可以套在納音生成的順序上,但王逵的說法總不免讓人覺得,是為了解釋這個現象而造的理論。
(三)納音流傳及用法簡述
簡要說來,目前學術界比較認可的納音成熟期是在西漢,即京房推演六十律後。在此之前,並不是沒有納音的痕跡,而是沒有一個很完整的理論體系或者學說。
納音的出現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如睡虎地秦簡的日書記載:「禹須臾:辛亥、辛巳、甲子、乙丑、乙未、壬申、壬寅、癸卯、庚戍、庚辰,莫市以行有九喜,丁卯不可以船行;癸亥、癸巳、丙子、丙午、丁丑、丁未、乙酉、乙卯、甲寅、甲申、壬戌、壬辰,日中以行有五喜,六壬不可以船行;已亥、已巳、癸丑、癸未、庚申、庚寅、辛酉、辛卯、戊戌、戊辰、壬午,市日以行有七喜,六庚不可以行;丙寅、丙申、丁酉、丁卯、甲戌、甲辰、乙亥、乙巳、戊午、已丑、已未,莫食以行有三喜;戊申、戊寅、已酉、已卯、丙戌、丙辰、丁亥、丁巳、庚子、庚午、辛丑、辛未,旦以行有二喜。」
這段文字裡面,列出的五十六個干支,如果仔細觀察就可以發現,正好對應前面推演的納音五行,至於缺失的四個干支,大概率只是因為文物時間原因而損失一部分資訊。
另一批文物,可以證實納音在西漢仍是擇日之術:1972年,山東臨沂銀雀山的一號和二號漢墓中,出土近五千枚漢簡,其中五枚竹簡記載天地八風五行客主五音之居一文,上面刻有宮、商、角、徵、羽五聲,又稱其為「宮風、商風、角風、徵風和羽風」,並在其後分別配以相應干支,篇幅關係不再全文引用,值得注意的是,這裡也沒有把納音五行和論命摻雜在一起。
納音五行真正用於論命實踐的關鍵節點,在於唐朝李虛中提出他的論命術,今天也稱為古法論命或李虛中術,大體上是以出生年干支為本,運用納音五行生剋關係、神煞系統等推命的一種方法,比如玉照定真經(該文是李虛中術的代表性著作,成文至遲在南宋中後期)記載的一段:「兩兮交戰,識取尊卑。注云:年尊,胎次,月又次,日又次,時為卑也。凡遇上剋下為順,下剋上為逆,不可下剋上也。若時破胎者,祖破敗;破月,門及父破敗;破日,身及弟兄、妻財敗。」這裡給出的重要順序是:年、胎、月、日、時,翻譯細節不再詳細闡述(後文也如是)。
南宋後期,在李虛中術發展的基礎上,又形成專主五行,不主納音的子平術。隨後,用正五行的子平術的出現,漸漸取代用納音五行的李虛中術,明代中期蘭台妙選面世後,以納音五行生剋關係為推命工具的李虛中術,不再有命理專著出現,後人論命也基本只提子平術,因此基本可以認定彼時的李虛中術,真正為子平術所取代,並退出歷史舞臺,納音五行也就漸漸變得冷門了。
關於流傳範圍的問題,納音五行不僅在中原地帶流傳,2019年在廣西民間發現的一件由漢文和仲文寫成的壯族六十甲子納音經書向世人說明,納音五行在古代的百越地區亦有使用的情況。此外如敦煌莫高窟北區B464窟曾出土一件漢文與回鶻文、蒙文、藏文合璧的文獻,也記載有納音五行的內容,正如張鐵山所說:「六十甲子納音及其同類文書,不僅在唐五代時期具有重要影響,而且在整個中國古代一直盛行於民間,乃至在當今仍有重要影響。」
至於納音五行的應用,明代萬民英在三命通會用了很大的篇幅來介紹,在此選一小段:首先是取象的解釋:「甲子乙丑何以取象為海中之金?蓋氣在包藏,有名無形,猶人之在母腹也。」
其次為論命時的方法和喜忌:「甲子金,為寶物,喜金木旺地。進神喜,福星,平頭,懸針,破字。」之後他解釋到:「甲子,從革之金。其氣散,得戊申土、癸巳水相之則吉。戊申乃金臨官之地,土者更旺於子,必能生成;癸巳系金生於巳,水旺於子,納音各有所歸。又為朝元祿,忌丁卯、丁酉、戊午之火。」
「海中金者,寶藏龍宮,珠孕蛟寶,出現雖假於空沖,成器無借乎火力,故東方朔以蛤蚌名之,良有理也。妙選有珠藏淵海格,以甲子見癸亥,是不用火;逢空有蚌珠照月格,以甲子見己未,是欲合化互貴。蓋以海金無形,非空沖則不能出現,而乙丑金庫,非旺火則不能陶鑄故也。如甲子見戊寅、庚午,是土生金,乙丑見丙寅、丁卯,是火制金。又天干逢三奇,此等格局,無有不貴。」
總的原則是:「盛大者忌變為小弱,小弱者欲變盛大也耶。」比如,年上為松柏木,時上有桑柘木,則按較弱的桑柘木論。上面主要引了甲子的材料,其餘論命時如查字典一般,查找不同的納音對應喜忌就可以得到一些粗略的結論。
最後應該說明的一點是,納音五行論命的方法,雖然按照一柱干支為單位,但是如甲子乙丑海中金、壬申癸酉劍鋒金之類的命名,亦是考慮天干地支相互作用的,這與子平法用正五行的分析不是完全割裂,兩者相比,納音五行就有點類似數學題中的二級結論。
三、結語。律曆和諧以及曾侯乙編鐘
1978年在湖北隨縣發掘的、屬於戰國初年的曾侯乙的一套共65個編鐘,它的最上層一個編鐘(從大到小排列懸掛的第一個)其正鼓音的發聲頻率,據測定為365.2赫茲,而戰國時期使用的四分曆,定一年為3651/4天,聯想到我國傳統的律曆和諧說,這個編鐘的發聲頻率與曆法中的一年的天數(回歸年長度)相當吻合,對於這一點不能不令人驚奇。
誠然,曾侯乙編鐘是我國古代鐘律理論的結晶,它身上攜帶的資訊是十分豐富的。它以傳統的五聲為主體,以三度關係為紐帶,構成十二音位體系。這個體系包含完整的半音階,從而可以比較靈活地進行旋宮轉調。在上一章節中,提到完成五行三元相生的三組干支對應的律符合地支三合,即如甲子(黃鐘)、壬申(夷則)、庚辰(姑洗),事實上這三個律之間也正符合大三度的關係,即黃鐘到姑洗相隔兩個全音,姑洗到夷則相隔兩個全音,這些資訊在曾侯乙編鐘身上都有實際的呈現,只不過律的名字有一些區別。另外,曾侯乙編鐘的出土還說明兩個問題:第一,曾侯乙編鐘銘文中變宮、變徵的音名及其實際演奏,使人們確知中國當時已採用七聲音階了。第二,先秦時期,定律法到底是以弦定律還是以管定律,一直未有定論,編鐘出土前,學界大多認為是以管定律,而曾侯乙編鐘銘文則為以弦定律提供證據。
根據黃大同的觀點:「從實踐操作在先、理論形成在後的事物發展規律來看,同類娶妻,隔八生子的理論應該源出先秦鐘律的實踐生律法,它是古人從宇宙陰陽學說的觀念出發,根據先秦鐘律生律法所產生的十二律形態的已有結果而設計與釋義出來的,是一種將曾侯乙編鐘生律實踐上升到理論層面的產物。」可以將納音五行,視作古人對固然存在的音律的一種哲學闡發,古人試圖把代表曆法的輪迴六十個甲子,與代表樂律的五聲十二律結合到一起,構築一種和諧統一的自然觀,並應用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去,京房之所以從第五十四律色育再添六個,也許也就是為了維護律曆和諧做出的權衡。
「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軌則,壹稟於六律,六律為萬事根本焉。」(史記•律書)「夫!推曆生律制器,規圜矩方,權重衡平,準繩嘉量,探賾索隱,鉤深至遠,莫不用焉。」(漢書•律曆志)在古人心目中,律和曆佔據萬事根本的地位,故而儘管古代律曆存在著一定的牽強或漏洞,這仍是我們接近、觸碰和體會古人哲思的重要路徑,至於它後來衍生出來的論命功能,反而又在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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