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米圊中10.23.2024元始道長
浦東有惡習,凡人受誣,不能自白,則以手握米,向天而祝曰:「我實不為某事而某強以誣我,今我將此米棄圊(即糞坑)中,若我為此,則天雷擊我;若彼誣我,請天雷擊彼。」祝畢,即棄米於圊中。習俗之惡,莫此為甚。
咸豐壬子九月中旬,雷已收聲。有京貨店學徒某者,因店中失物,為店東所責,某頗不服。至下午,忽陰雲四作,雷聲殷然,旋繞屋頂,不即下擊。店外有曬物,恐為驟雨所濡,命某往收,強而行。
甫出屋,雷聲亦隨之而出,盤旋頂上,如有所待。而某神識已癡矣。時有知其因失物為店東所責者,曰:「小子無知,得無蹈祝米惡習乎?」詢之,果然,曰:「速自往取米出,用水漂淨,煮而食之,當尚可救。」時雷聲益怒,複有紫電旋繞某身。
眾為之叩首代求,雷電稍緩。某隨眾匍匐至圊中,幸甫傾入,未經便溺動搖,米僅合許,尚聚而未散。遂命淘圊者設法取之上,而某手自一一檢出,用水漂淨,如言煮食。
方淘圊取米時,豐隆之聲,猶不離左右。及食竟,雷息雲散,月明如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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