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女經四十九章第四十七篇 魔
至破之理始於魔也,至生之理源於魔之欲也。有,故萬物環之。魔出己之欲,尋物奪己歡,己吾之物,同吾之物,盈而滿覆而失漲,元不能識也。
魔生之地同神也,魔消之地,無極也。六玄之期,必有魔旺也。七玄之期必有魔消也。修者持世而明魔,欲出六玄之數,至無極。
世有物,非吾得,吾心欲,欲得,此為魔,吾爭吾取吾得,此為為之數限也。君不明,得得不得,不得而得得,終為魔性。欲重而害,變吾之數,改元之期,不及,不論,不環也。至道之魔如是,至極之魔亦如日也,君不可斛,莫能出矣。
數以之期,換吾之數,世之數,普而消之,可齊也。取之為物,用之為物,必有所齊也,終還人之道,還吾之道,存世之道,始為明心,環之道也。識魔者,必識魔為所用,吾所用,通天地之氣,何魔矣否!
第四十七篇 魔
玄女並沒把魔歸於壞。
原文
至破之理始於魔也,至生之理源於魔之欲也。
釋譯
萬物消亡的原因是魔性,但魔性所產生的慾念也是萬物生生不息的起源。所以說,魔性是種變化,有消亡才有生。
原文
有,故萬物環之。魔出己之欲,尋物奪己歡,己吾之物,同吾之物,盈而滿,覆而失漲,元不能識也。
釋譯
有慾念,物質才有循環和發展。魔性生出人的慾念,使人不斷尋找物質來滿足自己。但如果不知克制,一味追求物質,我看中的東西一定要得到。不斷去追求,得到很多還想要更多,太多欲望會使人敗亡。換個說法,魔元太旺,元神變化,人就變異了。
原文
魔生之地同神也,魔消之地,無極也。六玄之期,必有魔旺也。七玄之期必有魔消也。修者持世而明魔,欲出六玄之數,至無極。
釋譯
魔性和神性來自同一個地方,就是無極世界,魔性消失的地方也在無極世界。但是在六玄世界,魔性一定是旺於神性的(因爲六玄世界說到底還是物質的),七玄世界魔性是消亡的。所以,修行者在世間磨練,要明白魔性的道理,要瞭解它,還要利用它修行。但要想昇華到七玄無極世界,就要不斷消除魔性。
原文
世有物,非吾得,吾心欲,欲得,此爲魔。吾爭、吾取、吾得,此爲爲之數限也。
釋譯
世上有些東西,是我得不到的,但我心裡非常想要,慾念很重,這就是魔性。爲了慾念去爭取,最終得到了,這其實也是定數,積極的定數。
原文
君不明,得得不得,不得而得得,終爲魔性。
釋譯
有些慾念努力也達不到,有些慾念不知怎麼就實現,而欲望得到滿足和得不到滿足都是痛苦。如果不明白這些道理,終將被魔性所吞噬。
原文
欲重而害,變吾之數,改元之期,不及,不論,不環也。至道之魔如是,至極之魔亦如是也,君不可斛,莫能出矣。
釋譯
慾念重就成爲禍害,會改變命運最初的設定,還會侵害元神,讓命運不及從前、難以論斷,甚至元神不能在人間生生滅滅。要成道、去無極,都要面對這樣的魔性。而自己無法衡量它,就沒有辦法脫離這個魔性的物質世界。
原文
數以之期,換吾之數,世之數,普而消之,可齊也。取之爲物,用之爲物,必有所齊也,終還人之道。還吾之道,存世之道,始爲明心,環之道也。
釋譯
看著魔性發展,知道它的度量。世間的事,能消則消,能平則平衡,以平和之道爲人做事,也不錯。取魔性爲物,用物渡人,還人之神道,更是好事。
原文
魔與心避,退神之期也。識魔者,必識魔爲所用,吾所用,通天地之氣,何魔矣否!
釋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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