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乙金鏡式經 卷一
推上元積年
自上元以來,歲代綿延,紀法差殊。雖設繁詞,備而靡用。今從上元甲子到唐開元十二年甲子歲,通前計四萬八百一算。臣按宋琨置元,似童兒戲。推求人紀之年,下求不得日辰,上求不得冬至。自三百餘年,學者何多,逮於淳風,但效尤而已。臣今別修甲子元四分曆法,與太乙同元。舉而備用,得上元甲子冬至;引而下之,齊距歲計大乙行官。進不違於四分,退不失於元紀。自上元混沌甲子之歲,至今大唐開元十二年甲子歲,積得一百九十三萬七干二百八十一算。上考注古,每年減一算;下撿將來,每年加一算。
推太歲所在
置上元甲子積年,以三百六十去之;不盡,以六十去之;又不盡,命甲子算外,即太歲所在辰也。
推入六紀三無法
置上元以來距所求積年,以周紀法三百六十去之;不盡,紀法六十去之,所得為紀數;不盡,為入紀年數也。
積太乙所在法
推上元積年,以周紀法三百六十去之;不盡,以元法七十二去之;又不盡,以太乙小周法二十四除之,又不盡,以三約之,為宮數,不滿,為入宮以來年數。其宮數易其命起一宮,順行八宮,不遊中五,算外,即得太乙所在及入官以來年數也。
推天目所在法
置上元積年,以周紀法去之;不盡,以元法七十二去之;不盡,以天目周法十八去之,不滿者,命起武德,順行十六神,遇武德、大武,重留一算外,即天目所在。
推計神所在法
置積年,以紀法六十去之;不盡,命起寅宮,逆行十二辰,算外,即計神所在也。
推太歲支合神法
假令太歲在子,合神在丑,逆行十二辰,十二年一周天矣。
推六紀月建法
一紀:二甲仲辰。甲子、甲午,二甲仲辰。十一月建甲子,太乙在一宮,武德為天目,計神寅,合神丑;
二紀:二己孟辰。己巳、己亥,二已孟辰。十一月建甲子,太乙在六宮,地主為天目,計神、合神如上同;
三紀:二甲季辰。甲辰、甲戍,二甲季辰。十一月建甲子,太乙在一宮,大靈為天目,計神、合神如上同;
四紀:二己仲辰。已卯、己酉,二已仲辰。十一月建甲子,太乙在六官,武德為天目,計神、合神如上同;
五紀:二甲孟辰。甲申、甲寅,二甲孟辰。十一月建甲子,太乙在一官,地主為天目,計神、合神如上同;
六紀:二已季辰。己丑、已未,二已季辰。十一月建甲子,太乙在六宮,大靈為天目,計神、合神如上同。
凡三十有六紀。三十年有三百六十個月,是以甲子、甲午同建,太乙、天目、計神、合神用式之法一同歲計之法,占驗逆顧,其義亦等。臣今為李淳風定時,計五日六十時。法以為月,計五年六十個月,三十年有三百六十個月。若有閏月,只以逐月節氣時刻為正也。
推太乙月計差法
章歲六百五十七。章月八千七百二十六。閏差二十秒二十七。周紀法三百六十。秒法二百。
推積月
置積年,所求年以章月乘之。章歲而一,為積月;不盡,為閏餘。若有餘月,隨數加之。
推求閏月
置閏餘,每月加閏差及秒,滿法從閏餘,或六百三十秒者,以上無中氣者,詳之。
推太乙月計所在
置積月,以周紀法三百六十去之;不盡,以元法七十二去之,又不盡,以太乙小周法二十四去之;不盡,以三約之,為宮數;不滿,為入宮月數。命起一宮,順行八宮,不遊中五,算外,即月計大乙所在也。
推天目所在
置入月紀,以天目周法十八去之;不盡,命起武德,順行十六神,遇陰德大武,重留一算外,即天目所在也。
推計神所在
置積月,以紀法去之;不滿者,以周法十二去之;不盡,命起寅,逆行十二辰,算外,即計神所在也。
推日計差法
日法四十九。月法二千四百四十七。 朔策二十九。 小余二十六。紀法六十。
推積月朔法
置積月,以月法乘之,日法而一,為積日;不盡,為小餘。以紀法除積日,不滿,為月餘。命甲子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經朔日辰及小餘也。若更有餘日,隨數加之,求次月,每月加二十九,小餘三十六,各加法求之。弦望,算如大曆,非此所須也。
臣按:梁武帝天監三年甲申,帝召太史虞履、樂茂言之:今日太乙在八宮,和德為天目,文昌將外宮,迫災輕,無所畏也。退謂人曰:外宮迫,為外人之迫也。四十年後辰巳之年,同於桓公大亨之歲。臣以日計太乙求之,積至梁天監三年甲申歲六月八日,凡得七億七百五十萬一千六十一日。以周紀法除之,得一百九十六萬五千二百八十;不盡二百六十一,以小紀法除之,得四;不盡二十一,為入第五紀也。
推陰、陽二遁時計計神法
置時實,各以十二去之,餘者;陽遁命起寅,逆行十二辰;陰遁命起申十二辰,各一時一移算外,即陰、陽二遁計神所在也。
推太乙當時法
算二至以後日度所在加時位,加於時支也。明太乙、天目類時計終法,立五將式之天乙,朝暮治神。甲日朝治小吉,暮治大吉,戊、庚日反是;己日朝治神後,暮治傳送,乙日反是;丁日朝治登明,暮治從魁,丙日反是;癸日胡治太乙,暮治太沖,壬日反是;六辛之日,朝治功曹,暮治勝光。不理魁、罡二辰。戍為天獄,辰為天庭,非貴所居也,老將所在,以宰殺推吉凶。天乙貴神土,主貴人、接引、升進、王相,吉;囚死,凶;前一螣蛇火,主驚恐、戰鬥,凶;前二朱雀火,主文書、口舌、衣物,凶;前三六合木,主凡事和合、婚姻,吉;前四勾陳土,主勾留、戰鬥,凶;前五青龍木,主遷官、錢財、婚姻,吉;後一天後水,主蔽匿、婦人淫亂事;後二太陰金,主陰人掌事,吉;後三玄武水,主盜賊、亡失財物,凶;後四太常土,主財物、金玉、酒食,吉;後五白虎金,主死亡、哭泣、兵刃、道路,凶;後六天空土,主萬物欺殆、奴婢欺詐,凶。臣希明以為算術時計立五將,亦未能決定大小將之古凶,更以日度加時。因步六壬式,知天乙成敗之分。其主、客諸將在此吉神下者,吉;若在凶神下,凶;若門具將發遇吉神,則大吉;若門杜閉塞凶神,則先吉後凶;若門杜閉塞遇吉神,守固大利也。
假十月五日庚申時加戊寅,入立冬氣,六陰遁曰,入第六紀壬子元二十七局,太乙在九宮,大武為天目,午為計神,己為合神,主算得二十九,主大將在九宮,主參將在七宮。以計神加和德宮,天目下臨高叢卯,客算得單四,客大將在四宮,參將在二宮。因步天乙式,立冬六日,日在心宿,加寅庚日天乙,朝治大吉。太乙在青龍下,主大將在青龍下,主參將在太常下,客大將在六合下,客參將在天定下,以此觀之,諸將吉凶定矣。雖微有差,未可近而取之。
推太乙玄命法
天子玄命在天乙。皇后玄命在天后。公侯玄命在太常。將軍玄命在勾陳。九牧玄命在螣蛇。常侍玄命在天空。二乾石玄命在青龍。大夫、吏士玄命在朱雀。庶人玄命在行年。
推太公考時法
有太乙左天日。假令太乙在一宮,天目臨在三宮,是右太乙、左天目,陰陽和順,上下無掩、擊、邊、囚、關、格、對,並不相四口郭固、杜,又不提挾,太乙不在陽絕之地,神將獨立吉道清虛。吉道,謂開、休、生三門是也。清虛,謂門無凶惡之神也。則三門具五將,發利以行兵,又合玄命,王相挾和。假令天子玄命於天乙,臨在旺相之鄉,上下相生,故曰合也。乙直使前三五、後二四合者,大吉。
推八門用法
張良云:陽遁冬至甲日夜半甲子以後開門直使,丙日日中甲午以後生門直使;己日夜半甲子以後驚門直使;辛日日中甲午以後休門直使,三十時移門。陰遁夏至甲日夜半甲子以後杜門直使;丙日日中甲午以後死門直使;己日夜半甲予以後傷門直使;辛日日中甲午以後景門直使,三十時一移門也。常以直門加太乙,及主、客大將隨數而行。太乙三時一移,大將一時一移也。臣今太乙冬至、夏至初臨之時,門則隨數起,時盡則移,不拘其甲、丙、己、辛日也。陽遁四門,開、生、驚、休;陰通四門,杜、死、傷、景。
推冬至加時所直門法
臣希明今置天正時實,以二百四十去之;不盡,以一百二十去之;不盡,以三十約之,為門數。命起開門,以次而行,即天正冬至加時所直門也。
推夏至加時歷直門法
置夏至時實,以一百二十去之,不盡者,以三十約之,為門數。命起開門依次而行之,即夏至加時所直門也。
推八門佔歲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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