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 星期五

要修科儀戒律鈔 卷八

要修科儀戒律鈔  卷八

齋名鈔   

夫!入靜登真,要資齋戒,假其形外之法,以暢心內之儀。

度人經云:天地運終,亦當修齋、行香、誦經;星宿錯度,日月失昏,亦當修齋、行香、誦經;四時失度,陰陽不調,亦當修齋、行香、誦經;國主有災,兵革四興,亦當修齋、行香、誦經;疫毒流行,兆民死傷,亦當修齋、行香、誦經;師友命過,亦當修齋、行香、誦經。夫!齋戒誦經,功德甚重。上消天災,保鎮帝王;下禳毒害,以度兆民。生死受賴,其福難勝。

聖紀經云:齋有六種,

第一上清齋,有二法:一者,絕羣獨晏,靜氣遺形;二者,清壇肅侶,依太真儀格。先拔九玄,次及家門,後及己身。

第二靈寶齋,有六法:一曰金籙齋,救度國王;二曰黃籙齋,拔度祖世;三曰明真齋,懺悔九幽;四曰三元齋,首謝犯科;五曰八節齋,懺洗宿新之過;六曰自然齋,為百姓祈福。

第三洞神齋,精簡為上,絕塵期靈。

第四太一齋,以恭肅為首。

第五旨教齋,以清素為貴。

第六塗炭齋,以勤苦為功。

以此諸齋目,自古至今,儀格甚重,時移代異,不無詳略於靈寶齋中,或為半景。半景之齋,即是宿啟,宿啟齋無言功,唯只一時、兩時懺悔,亦不三時上香,既闕步虛,亦略禮經一節,或小小齋中三嘆,願隨時去取,逐便制儀,既非大集,心達而已。   

齋月鈔   

三元品戒云:正月,天官檢校之月;七月,地官檢校之月;十月,水官檢校之月。此三月,並可長齋。

度人經云:正月長齋,為上世亡魂;七月長齋,以為己身;十月長齋,安鎮國祚。   

明真科曰: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一年六齋月。

旨教經云:此六齋月,上三天,令天帝太一使者,司察天下人過失。此日能齋,令除十苦,拜謁太上。

上清八道秘言經云:正月、三月、四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此九月,九真齋月。   

齋日鈔   

玄都大獻經曰:正月十五日,天官校戒,上元齋日;七月十五日,地官校戒,中元齋日;十月十五日,水官校戒,下元齋日。此三日能齋,三官勒名善簿。

皇人本行經云:月中三齋,一日,十五日,二十九日,乃可清齋。

上清飛玄經曰:西王母常以正月、二月、四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一月、十二月,一年十月,月三日、五日、九日、十五日、1一十五日,一月五日,清齋攝心。元始錫禪,西元九靈上真仙母,給九色鳳衣,鳳雲之舄,神鳳紫輪,飛行羽蓋,二十四乘,令百姓子男女人,至此日,能清齋誦念,隨心獲果,去三千之重罪,契九天而受福。

聖紀經云:正月七日,名舉遷賞會;七月七日,名慶生中會;十月五日,名建生大會。右三會之日,三官考核功過,依日齋戒,呈章賞會,以祈景福。

又云五臘曰:正月一日,名天臘;五月初五日,名地臘;七月七日,名道德臘;十月一日,名民歲臘;十二月節日,名王侯臘。五臘通三元,名八解日,皆可設淨供,建齋求福,兼祀先亡,名為孝子,得福無量。餘日名為淫祀,有罪。   

明真科曰: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名為十直齋。

旨教經曰:一日,北斗下;八日,北斗司殺鬼下;十四日,太一使者下;十五日,天帝下。天帝下者,日月星宿,諸官俱下。十八日,天一下;二十三日,太一八神使者下;二十四日,北辰下;二十八日,下太一下;二十九日,中太一下;三十日,上太一下。太一下者,日月五星、二十八宿、璇璣玉衡、七星北斗、司命司錄、司罰司殺、大聖尊神、妙行真人、天帝大王俱下。當此之日,天神地只,莫不傾悚,周行天下,伺人善惡。其日有執心精進,不違經教,親敬守戒,誦經行道,遠宣法教,太一歡喜,益其筭祿,度著左契,刻名玉籙,拜為真人。其日若殺生,詐欺淫盜,罵辱道士,訾毀經教,太一大怒,減其筭祿,度著右契,下名三官,稱為罪人。若甲子日,太一遣中台大使下;八節日,太一八神下。此日並攝齋,太一歡悅。庚申日,身中伏屍上,言人罪過。本命日,受法之身,吏兵上天,計人功失,並須攝齋。

三皇內文曰:甲子日,天皇直官下,以夜半時;甲戌日,天皇直官下,以黃昏時;甲申日,地皇直官下,以哺時;甲午日,地皇直官下,以日中時;甲辰日,人皇直官下,以食時;甲寅日,人皇直官下,以平旦時。右天官下直,五嶽四瀆之神,各依方列位,料察善惡,言功記過,無不上聞兆。當以其日修齋,定籙南昌。丁卯日,天皇直官下,以日出時;丁丑日,天皇直官下,以雞鳴時;丁酉日,地皇直官下,以日入時;丁亥日,地皇直官下,以人定時;丁未日,人皇直官下,以日昳時;丁巳日,人皇直官下,以禺中時。右六丁日,是三皇之陰神日也。依日持齋,五嶽真人各遣五神營衛,記名仙籙也。   

齋時鈔   

千真科曰:齋時,先步圭取影。天陰日,以水刻分時。

皇人本行經曰:齋依時,不依時。法先堅尺圭,圭上為尺寸,於中庭,依二十四氣,取圭影之長短,以為法焉。立春後,影長六尺五寸以為時,五尺六寸為非時。雨水後,影長六尺以為時,五尺二寸為非時。驚蟄後,影長五尺五寸以為時,四尺七寸為非時。春分後,影長五尺以為時,四尺二寸為非時。清明後,影長四尺五寸以為時,三尺七寸為非時。穀雨後,影長四尺以為時,三尺三寸為非時。立夏後,影長三尺五寸以為時,二尺七寸為非時。小滿後,影長三尺以為時,二尺二寸為非時。芒種後,影長二尺五寸以為時,一尺七寸為非時。夏至後,影長二尺以為時,一尺二寸為非時。小暑後,影長二尺五寸以為時,一尺七寸為非時。大暑後,影長三尺以為時,二尺二寸為非時。立秋後,影長三尺五寸以為時,二尺七寸為非時。處暑後,影長四尺以為時,三尺二寸為非時。白露後,影長四尺五寸以為時,三尺七寸為非時。秋分後,影長五尺以為時,四尺二寸為非時。寒露後,影長五尺五寸以為時,四尺七寸為非時。霜降後,影長六尺以為時,五尺二寸為非時。立冬後,影長六尺五寸以為時,五尺七寸為非時。小雪後,影長七尺以為時,六尺二寸為非時。大雪後,影長七尺五寸以為時,六尺七寸為非時。冬至後,影長八尺以為時,七尺二寸為非時。小寒後,影長七尺五寸以為時,六尺七寸為非時。大寒後,影長七尺以為時,六尺二寸為非時。

皇人曰:諸善男女,持齋不失,節度童子記名天官簿中。若犯戒失度,為地官所考罰。   

法師鈔   

玄都律云:夫!齋者,正以清虛為體,恬靜為業,謙卑為本,恭敬為事,戰戰兢兢,如履冰谷,肅肅慄慄,如對嚴君。至經句處起禮拜,當一心稱善,隨意願念,唯令丹苦,必蒙感應。今以建齋之家,非不用意應赴之者,多不存法,特由大德我慢,使下訛怠,鈔集此律,略示恭勤。

自然訣下曰:夫!感天地,致羣神,通仙道,洞至真,解積世罪,滅凶咎,卻怨家,修盛德,治疾病,濟一切物,莫近乎齋。

金籙簡文曰:登齋,當舉高德法師一人,都講一人,監齋一人,侍經一人,侍香一人,侍燈一人。明日行道,各典所署師一人,廣須宣令。   

太真科曰:若就齋戒儀軌,大德之人,應當前行前坐,約語徒眾,必使齊整,勿使主人有所嫌鄙,或各爭異論,無有畏忌,非唯道俗,賢善同惡,亦乃十方大聖冥鑒,為罪招殃,各自己受。   

太真科曰:作齋之家,請清廉道士,患無多耳。請人不限於數,令不篤信者聞之,生於歸敬,自積福德,非齋不濟。然清廉之人,實堪歸敬;貪淫之輩,人我甚高。就請應物,恆希先首,設所簡選,曾不責躬,為建福家,作大患害,能自退省,是稱道子。

金籙簡文曰:建齋之家,未至一宿,當自沐浴,灑掃內外,丁劫大小,齋等一心。   

太真科曰:齋官宿到,悉香湯沐浴畢,俱入法堂,宣示科戒,威儀庠序。有違一刑律論。科曰:不從法師,各私用意,二刑論。科曰:不及宿啟,不得入齋,今時之人,明朝尚闕行道。今夜宿啟,豈為存懷,或貪求外緣,或房中睡臥,分簡受職,即有闕如。明日行香,乃生推注,當由法師,夜不宣告。臨事沸亂喧爭,一則冥府書愆,二則交違法事,三則不生敬信,四則福善無憑。

論云:為不善於顯明之中者,人得而誅之;為不善於幽闇之中者,鬼得而誅之。明乎人,明乎鬼,然後能獨行。

老君云:天網恢恢,疏而不失。既當主人禮供,豈得坐致愆殃,幸各思之,令從己悟。   

太真科曰:齋官具受宣告,不得與外人交言,二刑論。科曰:齋日清靜,存神念道,標門斷客,內外禁隔。

千真科曰:建齋之家,未至三日,灑掃內外,於門首堅一長膳標門,使人客知之,葷辛之倡,不敢至家,敬信之人,來乃恭肅。   

都講鈔   

夫!行齋引眾,唱說為先。知去就之儀,定早晚之節。

敷齋威儀曰:都講,其職也,克明正典,詮舉職任,至如行道時節,禮誦容止。先鳴法鼓,次引朋眾,法則執儀,敬憑唱說。

夫!以建齋行事,都講要用明能:一則參詳法師,二則知主人齋意,三則先定時節,四則擊鼓鳴鐘。若參詳法師者,先取法師進止,可不進退,要共評論,不得自出一意,專製法徒。若知主人齋意者,若主人吉樂齋,威儀悅眾,若主人疾戹齋,勤苦為務,先定三時、六時行道之數。

金籙簡文云:朝、中、日入、人定、夜半、雞鳴,為六時行道。若三時者,朝、中、人定而已。   

太真科曰:凡為人告齋,皆三時下,息苦救急,謝罪消災。請福,皆晝夜誦詠祝願,不得臥息,若積日疲困,分時下息,讀經說戒,晝夜不輟,行道齊同,不得虧闕。若齋官病則啟告,眾則退出齋堂。齋所嚴肅,不得養痾,養痾別房,勿喧齋所。若幸堪在齋,登堂整肅,不得低睡,密相督勵,不須行罰,行罰參差,乖祈感之至乎。常修習用黜罰之科,使內外齊同,令改昏見曉。師不得濫罰弟子,弟子受罰,不得有辭,所罰必謬,許有薄訴,達心而已。不得苦言,苦言怨己,師與弟子,同五行論。若三時行道,當中後下息至哺時,夜半下息至雞鳴,餘皆上講誦經。若六時行道,當中後下息至哺時,黃昏後下息至人定,夜半後下息至雞鳴,三時下息,餘時皆上講誦經。使心目同注,意念玄虛,舉動施為,每依儀典。若擊鼓鳴鐘,招仙集聖,法鼓有二:一則誠正(叩齒),二則金鐘玉磬。一則誠正(叩齒)者,威儀云:先鳴法鼓,次引朋眾。然鳴法鼓,或三通、七通、九通、十通、十二通、二十四通、三十六通、四十九通、七十二通、八十一通,隨時所用。

老君經序云:誠正(叩齒)三,咽液三也。

昇玄經云:即便誠正(叩齒)七通為七曜,道明當發故。

生神章云:誠正(叩齒)九通。

昇玄又云:誠正(叩齒)十二通,三噓。又云:誠正(叩齒)二十四通。

度人經云:誠正(叩齒)三十二通,上聞三十二天。

昇玄經云:天師西向誠正(叩齒)七七四十九通,太上東向誠正(叩齒)七十二通。又云:太上誠正(叩齒)九九八十一通。

上清八道秘言經曰:誠正(叩齒)之法,左左相叩,名曰折制天鍾;右右相叩,名曰震椎天磬;中央上下對相叩,名曰嚴鳴天鼓。若卒遇兇惡不祥,當折天鍾三十六通;若經凶辟邪、威神大祝,當椎天磬;若存思念道、致真招靈,當嗚天鼓。誠正(叩齒)雖一,其實有三,故兇惡而畏天鍾之響,山神而攝天磬之洞,招神而肅天鼓之震矣。宮商有節,希微內感,不可以一槩而求,不可以偶然而合召也。

酆都記云:鮑助,濟北人,年四十餘,亦無道術,中風至口面,齒常自啄。年得一百二十七後,遇大水,隨長壽河而死。北帝數遣殺鬼取之,鬼不敢近。

鬼官問其故,殺鬼答云:此人乃多方術,以制於我,常行誠正(叩齒),鳴打天鼓,以警身神,神不得散,鬼氣不得入也。二則鍾磬者,太真科曰:齋堂之前,經台之上,皆懸金鐘玉磬,鐘磬依時鳴。行道上講,悉先叩擊,非唯警戒人眾,亦乃感動羣靈,神人相關,同時集會,弘道濟物,盛德交歸。又曰:法身叩鐘,清嚴束帶,諦心存神,與己相見,調槌正擊,漸微至著,數十二、二十四、三十六,隨眾多少。

皇人本行經曰:鳴鐘,正法服,先至鍾所,手執鍾槌,祝曰:圓槌震法鍾,流聲徧十方。入下通長夜,登高響玉房。九幽聞離苦,七祖上仙堂。鳴三下,法陰數生於二,成於十。爪彈十下,發長牙之音,陽數生於一,成於九。次引九槌,震瓊瑤之響。三下者,上聞清微、禹餘、大赤之三天,中應無色、色、欲之三界,下警地府、餓鬼、畜生之三徒。三天,三界,三徒,三三為九,故九槌也。歛長法,歛長二十七槌,上九通九天之道君,中九覺九宮之真帝,下九招九幽之苦魂。連三下,合四九三十六槌,上聞三十六天帝,中應三十六部尊經,下徹三十六地戶。若得法,左仙童記善;若失法,右玉女記惡。明各詳之,犯科冥考。

玄都律曰:若都講行事不唱,自罰香一斤。今出家之人,不依節制鳴鐘,信任在下,師主又無軌儀,非但依帔鞋履不端,亦乃遲疾之節失度,一則人聞可丑,二則龜鏡失常,寫圖樣以示人,庶當來而可軌。   

監齋鈔   

夫!道因聖顯,福寄人弘,若不糾彈,無遵典憲。

敷齋威儀云:篤勵虧怠,彈糾愆過,不偏不黨,無隱無濫,秉執憲章,務存允愜。然所為法事,要假其人,若不切磋,何取成例,只可依法,勿惜人情。

昇玄經云:監齋十事。一者,令設供之家,先齋前三日,投辭於法師,陳說所願,並修所、請齋人姓名、道位多少,法師受辭,即對辭主騰辭,上刺請監齋官屬;二者,令供主還家,更報所請齋人云,已投辭上刺訖,宜各潔淨,勿與俗人共同牀座,莫作諸惡、不善之行,此至齋竟,保全身口意,一如太上威儀之令;三者,令供主不得盜鬼神之餘物,及市買熟食以供齋人;四者,令供主見有異人聞齋、欲來聽經者,不得計飲食之費,遏截不聽;五者,令供主上刺訖,還家便於靜室、齋堂,燒香明燈,為監齋官屬,當下監察;六者,供主不得辭托齋事,不供當賓客;七者,當令供主解齋布施,隨家豐儉,一錢一縷,亦足表心;八者,令供主不得緩帶裙裳,如給使法;九者,令供主不得迎師,有人去便不送,是去就異心,皆思忘義;十者,不得令供主因解齋之餘,以解神福,是名貪利惜費,無恭肅心。   

玄都律云:主人內外,不預相檢勑,音聲高厲者,罰油五升;若主供辦,諸物有闕,罰油二升;若執糾見過,不彈私隱,罰油六升;若受闕不啟上補,罰油三升;若齋人妄言綺語,論及私鄙,罰香一斤、油五升、朱三兩。   

律曰:若有犯威儀、彈糾不伏者,當啟告三寶,退出齋次;若彈糾不實,以罪罪之;若上座法師,自覺有失,須收愆送失,如不自收,監齋准法彈糾;若法事有虧,從一至三,監齋依事罰糾,若從三以上,斷功削除,宣示同學,不得容在法座;若監齋容縱不糾,亦與同罪。   

侍香鈔   

夫!水以洗塵,香能破穢,假茲百和,托信三清。

敷齋威儀云:侍香,其職也。炎鑪肅整,芳馨恆然,使畢夜煙流,終朝火續,此法事之所先,宜晨昏而勿怠。

本際經云:散天香花,猶如雪下,繽紛芳馥,悅樂眾心。又云:燌百和反風名香,散萬種天樹寶花。

眾篇經云:飛香八湊,流電揚烽。又云:金童揚香,月宮散花。

定志云:百和寶香,不燌自薰。

昇玄經云:香氣苾芬,薰於八方。

五符序云:然百和之香以破穢。又云:燒香醮五帝,看流芳所歸。氣正上中央,黃帝先降;氣東流者,青帝先降;氣南流者,赤帝先降;氣西流者,白帝先降;氣北流者,黑帝先降。   

玄都律曰:誥朝拜竟,其日燒香,災殃自滅。違律,罰筭一紀。玄都律云:若翻覆香火,罰香二斤;若侍香煙中絕;罰油四斤;若臨燒香突行,罰油二斤;若行香不洗手、漱口,罰油二斤。

登真隱訣曰:香者,天真用茲以通感,地只緣斯以達言。是以,祈念存注。必燒之於左右。特以此煙能照玄達意,亦有侍衛之者宣讚辭誠故也。又云:建城縣及高陵,並有然石一燒,令赤便永不糜耗,得一九以燒香,實為省要。

侍燈鈔   

夫!就齋入靜,燈燭居先,朗耀八門,光暉九夜,續明之功既舉,長更之福可修。

敷齋威儀云:侍燈,其職也。蘭釭晚映,繫明西日,灼爍壇場,照灼清夜。若遇雨權停,值風暫息,賓主參詳,與時興廢,幸勿抑斷,用虧成典。

登真隱訣曰:真人攝日暉以通照,役月精以朗幽。

四極明科曰:立春、春分之日,然九燈於中庭;立夏、夏至,然三燈;立秋、秋分,然七燈;立冬、冬至,然五燈;本命之日,然十二燈。夜半,露出燈下,春則向東,夏則向南,秋則向西,冬則向北,本命則向太歲,誠正(叩齒)二十四通,祝曰:高上太真、萬聖帝皇、五帝玉司、總仙監真,今日吉良,八節開陳,陽絕陰考,絕滅九陰,於今永始,拔釋七玄,兔脫火鄉,永離刀山,三塗五苦,不累我身,得同天地,長保帝晨,五願八會,靡不如言。畢,解巾叩頭百二十過,當額向地而叩,竟復巾仰天,心念我身,今日上享天恩,賜反形骸,受生飛仙,因仰咽二十四氣止。如此三年,宿愆並除,身與真同,不履五苦,脫過火鄉,尅得真人,游宴玉房,可謂妙訣,慎勿輕宣。

金籙簡文曰:拔度生死,建齋於中庭。土壇縱廣,上壇二丈四尺,下三丈二尺,開四面四角、上下十門,門廣五尺,闌纂標牓,法天象地。壇中央,安一長燈,令長九尺,上然九燈,每令光明,上照九天,下照九幽。於門外四面,各安九燈,合三十六燈,以圍壇。

金籙簡文云:入堂靜,明燈訖,向燈三拜,咒曰:正一陽光,焰上朱煙,開光童子,一十二人,洞照一宅,及得我身,百邪摧落,殺鬼萬千,光明朗徹,通真達靈,昇入無形,與道自然。畢,退出堂,滅燈,咒曰:玄陰閉光,長燈續明,太陽已朗,八威開清,燈通太陰,光附景生,日月二真,與我合併。便滅火。本命上然燈,以照七魄;行年上然燈,以照三魂;太歲上然燈,以照一身;大墓上然燈,以照朽骸;小墓上然燈,以照太陰;堂前然七燈,以照七世;中庭然九燈,以照九幽;俠門然二燈,以照宮宅;地戶然二十四燈,以照二十四生氣;八方然八燈,以照八卦;中央然九燈,以照九宮;天門然十燈,以照十方;然二十八燈,以照二十八宿;然三十二燈,以照三十二天;然五燈,以照五嶽。

金籙簡文曰:然燈威儀,功德至重,上照諸天,下明諸地,八方九夜,並見光明。侍燈之官,勤為用意,每令燈光竟夕。

明真齋儀曰:於中庭,然九燈於竿上,以照九幽。壇四面,各然九燈,合三十六燈,露經中庭,巡繞九幽,燈燒香行,道禮懺也。

黃籙簡文曰:然九十神燈。   

明真科曰:若有災急,可丹書五篇真文於中庭,五方安。又上金五兩、仆五龍,以鎮五篇,五色紋繒之信,以鎮五帝。春則然九燈,亦可九十燈,亦可九百燈;夏則然三燈,亦可三十燈,亦可三百燈;秋則然七燈,亦可七十燈,亦可七百燈;冬則然五燈,亦可五十燈,亦可五百燈;四季之月,則然十二燈,亦可百二十燈,亦可千二百燈。中央安一長竿,上然九燈。   

玄都律曰:若侍燈火中滅,香一斤;若翻燈燭,罰油五升。   

要修科儀戒律鈔  卷八  竟

2026年10月15日 星期四

天命全訣

天命全訣08.23.2020元始道長

教余廣看慧命經、金仙證論、天仙證理、仙神合宗等書。余幼年初看此書不明白,後得訣,才明白一半。得了空師天命全訣,才明白全旨,知伍柳他宗是萬古寶書。無明師者,廣看經書,不能明白全旨。余後得全訣,知我劉老師無得著撒手之法訣,故在次渠村醫人,不能飛升,至可脫殼解屍而去,與七祖一樣解屍而升。

余胞兄趙魁一,以會虛空口訣,至今在三省地面。十二年面壁無一信,可見煉虛空粉碎一著之難矣。

千峯老人趙避塵曰:這煉虛空粉碎,由七真祖師後,煉此者鮮矣。余功未至此,師授口訣在焉,非是不傳,亦非怕受天譴,實在不易得之粉碎,故有九年雪山之功。

古仙云:饒經八萬劫,終是落空亡。亦不知壽命有限,而不能修。亦不知得此法,煉不到粉碎,解屍而升。

余前著煉精化炁,是下手之法。

煉炁化神,是轉手之法。

煉神還虛,是了手之法。

又煉虛合道為粉碎,是撤手之法也。

是由漸法而入頓法,由有為而入無為,由不空而入真空。

無上師云:煉得金丹似月圓,未免有圓還有缺。

丹經云:閱盡丹經萬萬篇,末後一著無人言。陽關一彼准長生,千神萬祖皆單傳。

千峯老人曰:百尺竿頭取進步,把個疑團打破時。撤手不通玄膺穴,大羅金仙我靈座。

若無得訣者,速訪明師,問撤手之法。煉至神光滿穴,自內竅達於外竅,外九個,九竅之中,竅竅皆有神。小竅八萬四千之中,竅竅皆有靈光,徹內徹外,透底透頂。在在皆有神光,如百千燈光,照耀一室,燈燈互炤光也。散去則無數,收之而為一。

煉到此時,超出三千大千世界,又於三千大千之中,復放無量寶光,直充塞於極樂世界。我身猶如摩尼寶珠,諸仙神法身入我身體,我身常入諸仙神軀。

一神二神千萬神,總是自心無別物。

昔年自修善根基,今日依然得渠力。

荷澤禪師云:本來面目是真如,魂魄光中認得渠。萬劫迷頭今始悟,方知自性是文殊。

自性清淨便是無垢神。自性如如便是自在神。

自性不昧便是光明神。自性堅固便是不壞神。

位位諸神,自身俱有,說亦不盡,惟一性爾。

 

要修科儀戒律鈔 卷七

要修科儀戒律鈔  卷七

罪報科   

夫!淨心直道,王法所不能加;動念全真,地府去來無畏。若以六根取著,五道輪迴,輕重出自,身行報對,皆由己分,毫分不失,冥府書愆。

三元品戒經曰:天官三十六曹,地、水各四十二曹,三官九署百二十曹。曹置一考,官百二十考,吏一千二百考,兵萬二千考,士隨人生時作罪,以考促之。   

三元罪戒品目   

天官:一宮中府,十二曹。  地官:一官中府,十四曹。

水官:一宮中府,十四曹。  

上真禪號高下尊卑功過儀典;上真眾聖朝禮旋行功過儀典;上真大聖游宴從駕功過儀典。上真總校生死圖籙功過;上真總領生死命籍筭錄功過;上真總領生死功德輕重功過;上真總領鬼神功德報叔轉輪功過;上真總領鬼神幽責開度功過;上直總領昇度死魂更生輕重功過;上真總領死魂受鏈安靈功過;上真總領神仙得道年月品秩功過;   上真總領萬魔謠歌之音功過。

學上道,不信經戒,懷疑兩心之罪;學上道,輕慢聖文,評論經典罪;學上道,輕慢師主,違師主盟誓罪;學上道,毀謗師父,不崇大義罪;學上道,竊取經書,無有師宗罪;學上道,學無師而授弟子罪;學上道,誘取經書而傳弟子罪;學上道,得經書而無師盟戒受罪;學上道,受經不依經科年月傳授罪;學上道,受經傳授非其人罪;   學上道,受法師門,無開度之功罪;學上道,無功而傳授弟子罪;學上道,傳法宿奏不合而傳罪;學上道,傳經不宿奏五帝罪;學上道,傳經無信,賤道法之罪;學上道,遏斷賢路,自取功名罪;學上道,朝半八節,不禮師罪;   學上道,不修齋直之罪;學上道,齋直不精之罪;學上道,誦經越略之罪;學上道,旋行越次爭競罪;學上道,恚怒師尊父母罪。

學士及百姓子,攻擊善人罪;學士及百姓子,惡口赤舌罪;學士及百姓子,評論師主百姓罪;學士及百姓子,飲酒失性罪;學士及百姓子,殺生陰賊罪;學士及百姓子,貪慾驕逸罪;學士及百姓子,穢濁道法罪;學士及百姓子,咒詛神鬼罪;學士及百姓子,殺害眾生罪;學士及百姓子,綺言兩舌不信罪;學士及百姓子,姦淫穢濁罪;   學士及百姓子,盜竊人物罪;學士及百姓子,嫉賢妬能罪;學士及百姓子,背師恩愛罪;學士及百姓子,欺背口舌罪;學士及百姓子,泄露天文罪;學士及百姓子,毀謗經法罪;學士及百姓子,修經中悔罪;學士及百姓子,不忠於上罪;學士及百姓子,罔略於下罪;學士及百姓子,欺罔同學罪;學士及百姓子,欺罔百姓罪;學士及百姓子,口善心惡罪;學士及百姓子,說人過惡罪;學士及百姓子,輕慢三光罪;學士及百姓子,穢慢神鬼罪。

右六十條罪,由天官一宮中府十二曹,地官一宮中府十四曹,水官一宮中府十四曹,風刀考官主之。   

天官:左宮左府,十二曹。

地官:左宮左府,十四曹。

水官:左宮左府,十四曹。   

學士及百姓子,妒同學罪;學士及百姓子,淫華妄語罪;學士及百姓子,貪利無厭罪;學士及百姓子,精祿重寶不施散罪;學士及百姓子,樂人寶物入己罪;學士及百姓子,願人傷敗流散罪;學士及百姓子,私畜刀杖兵器罪;學士及百姓子,屠割六畜殺生罪;學士及百姓子,射刺野獸飛鳥罪;學士及百姓子,燒山捕獵罪;學士及百姓子,捕魚張筌罪;學士及百姓子,金銀器食罪;學士及百姓子,貪樂榮祿虛正罪;學士及百姓子,燒敗見物罪;學士及百姓子,飲食投水中罪;學士及百姓子,貪濁滋味肥葷罪;學士及百姓子,貪食五辛罪;學士及百姓子,草書偽意罪;學士及百姓子,合聚草眾罪;學士及百姓子,圖謀人婦女罪;學士及百姓子,心謀國事罪;學士及百姓子,圖謀人家物事罪;學士及百姓子,麤物易人好物罪;學士及百姓子,交關天子侯王罪;學士及百姓子,干知天時星宿罪;學士及百姓子,火燒田野山林罪;學士及百姓子,斫伐樹木摘果華罪;學士及百姓子,與惡人交遊親近罪;   學士及百姓子,交關流俗華競罪;學士及百姓子,在人中獨食之罪;學士及百姓子,與世間交關婚姻事罪;學士及百姓子,放蕩世間伎樂罪;學士及百姓子,面譽世人陰毀人罪;學士及百姓子,說人尊上善惡罪;學士及百姓子,泄露人陰惡私鄙罪;學士及百姓子,攻擊善人禍生無端罪;學士及百姓子,妄視人書疏司微罪;學士及百姓子,與女人行獨語罪;學士及百姓子,男女同座羣居罪;學士及百姓子,男女共食交錯衣物罪;學士及百姓子,男女教化不善罪;學士及百姓子,自貴憍逸罪;學士及百姓子,因恨報冤罪;學士及百姓子,離別家室罪;學士及百姓子,落子傷胎罪;學士及百姓子,親宗族疏異姓罪;學士及百姓子,毒藥投水傷生罪;學士及百姓子,偏愛弟子罪;學士及百姓子,收集人眾罪;學士及百姓子,投書贊世人罪;學士及百姓子,自許用性之罪;學士及百姓子,妄作忌諱罪;學士及百姓子,希人物事罪;學士及百姓子,評論師友長短罪;學士及百姓子,輕慢經教法言罪;學士及百姓子,薄賤他人老病罪;學士及百姓子,棄薄乞人罪;學士及百姓子,承勢以陵世間罪;學士及百姓子,阿黨所親罪;學士及百姓子,父母兄弟別離各居罪。

右六十條罪,由天官左宮左府十二曹,地官左宮左府十四曹,水官左宮左府十四曹,太陽水官考吏主之。

天官:右宮右府,十二曹。

地官:右宮右府,十四曹。

水官:右宮右府,十四曹。

學士及百姓子,瞋恚弟子罪;學士及百姓子,恚責世人罪;學士及百姓子,不放生度死罪;學士及百姓子,富貴忘師罪;學士及百姓子,食諸天齋果忘道罪;學士及百姓子,信人言恚師主罪;學士及百姓子,唱論人惡事罪;學士及百姓子,笑人頑闇貧賤罪;學士及百姓子,勸人為惡事罪;學士及百姓子,禁人作善事罪;學士及百姓子,快人過失罪;學士及百姓子,去就背向罪;學士及百姓子,五嶽三河無簡名罪;學士及百姓子,污穢五嶽三河罪;學士及百姓子,奪人所欲罪;學士及百姓子,馳騁流俗爭競世間罪;學士及百姓子,慶弔世間求悅眾人罪;學士及百姓子,仍他人功為己德罪;學士及百姓子,名人飲食好惡罪;學士及百姓子,驚怛百姓衰厄罪;學士及百姓子,驚怛鳥獸促著窮地罪;學士及百姓子,驚怖老小之罪;學士及百姓子,輕陵官長有司罪;學士及百姓子,論議世間曲直罪;學士及百姓子,妄論國家衰盛罪;學士及百姓子,施惠追恡罪;學士及百姓子,籠飛鳥走獸罪;學士及百姓子,快人家喪禍罪;學士及百姓子,以棘刺橫人行道罪;學士及百姓子,拜禮鬼神之罪;學士及百姓子,裸形三光之罪;學士及百姓子,呵罵風雲雷雨罪;學士及百姓子,換借不遠之罪;學士及百姓子,罔人求榮稱罪;學士及百姓子,傲慢三寶輕忽天尊罪;學士及百姓子,謀人君長師父罪;學士及百姓子,勸人不孝父母兄弟罪;學士及百姓子,矯稱自異號為真人罪;學士及百姓子,信用外道衛邪見罪;學士及百姓子,無經師說學欺詐人神罪;學士及百姓子,衣服盈餘弗散窮人罪;學士及百姓子,竊寫人經戒慢露罪;學士及百姓子,榮飾衣褐華麗罪;學士及百姓子,身不潔淨上高座罪;學士及百姓子,穢慢師門不恭罪;學士及百姓子,師有哀憂不建齋請罪;學士及百姓子,棄師父追世盛罪;學士及百姓子,豪貴隨逐希望罪;學士及百姓子,師疾厄不侍省罪;學士及百姓子,遠危厄逐寬樂罪;學士及百姓子,出入道戶不關啟罪;學士及百姓子,妄與他人入道戶語罪;學士及百姓子,齋請不為三官遷功罪;學士及百姓子,自愁家門不念他窮厄罪;學士及百姓子,家有喪疾怨道咎師罪;學士及百姓子,得師經道而自稱己得罪;學士及百姓子,傳師道法不折送功信罪;學士及百姓子,八節不請師言五帝罪;學士及百姓子,遨遊無度縱恣罪;學士及百姓子,登高望下罪。

右六十條罪,由天官右宮右府十二曹,地官右宮右府十四曹,水官右宮右府十四曹,太陰水官考史主之。   

真藏經曰:盜竊人物者,死入金槌獄;妄取人一錢以上者,死入鑊湯獄;妄言綺語者,死入拔舌獄;因恨殺人者,死入五牢大地府;貪瞋痴很者,死入大檻獄;慢老欺人者,死入豐都獄;咒詛毒心者,死入八闥獄;罵詈高聲者,死入迷犁獄;訾毀謗人者,死入北寒獄;兩舌便佞者,死入火山獄;持人長短者,死入確地府;好言人惡者,死入黑闇獄;毀善自譽者,死入大劍獄;自驕我慢者,死入憔火獄;蓄毒藥人者,死入石灰獄;投書潛人者,死入黃泉大闥獄;輕慢經教者,死入障明獄;謗毀聖文者,死入銅火獄;恃威凌物者,死入炎鑪獄;殺生淫祀者,死入沸山獄;燒野山林遊獵者,死入分形獄;評論師長者,死入磨山獄;貪惜財物者,死入餓鬼獄;言人陰事者,死入黑水獄。   

要修科儀戒律鈔  卷七  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