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女喜神術06.14.2024元始道長
法術的行使在宋代是普遍的,宋代也有很多妖法,法術是否是妖?似乎還要看人,妖人自然要去學妖法,即使正法到妖人身上也會變味兒。
原文
邵武人黃通判,自太平州秩滿,寓居句容縣僧寺。寺與茅山接,一女未出適輒有孕,父母疑與人為奸,然女常日不出,亦無男子往來其家者。密詰之,女泣曰:「兒實非有遇,但每睡時,似夢非夢,必為一道士迎置靜室中,邀與飲宴,且行房室之事,以至有身。久負羞恨而不敢言也。
父意茅山方士所為,乃托故具齋,悉集十里內道流,使女自帷中窺之。果某觀中道士,頎然秀整,類有道者。擒問之,具伏,遂縛致於縣。縣令考其跡狀,曰:「某所行蓋玉女喜神術也。」命加械杻,囚諸獄。道士高吟數語,未絕聲,黑霧四塞,對面不相睹。少頃霧散,唯五木狼藉於地,道士不見矣。
譯文
邵武(今福建同名地)人黃通判,在太平州任期屆滿,帶著家眷寓居在句容縣(今江蘇同名地)的一座寺院。這寺院挨著茅山,他一個女兒沒嫁人就有了身孕,父母懷疑她與人有姦情,但孩子平常是不出門的,也沒有男人到黃通判家裡來。經過私下詢問,女兒哭著說:「孩兒我確實沒遇上什麼男人,只是每次睡覺時,似夢非夢中,一定會被某個道士迎到一間安靜的房子,他邀請我跟他喝酒,而且會發生男女關係,所以我就有了身孕,很長時間了,我心中又羞又恨,但是不敢說。」
黃通判心想,這肯定是茅山上的方士幹的,於是找個理由準備好齋食,召集方圓十里之內的道士之流赴齋,讓女兒從帷帳裡窺視,果然發現她夢中所見是某觀的一個道士,此人風姿秀挺,看起來像有道之士。黃通判派人抓住道士詢問,那人全部招認,於是把他捆綁到縣衙門。
縣令詳查他的所做作為,道士說:「我行使的叫玉女喜神術。」於是縣令命令給他上枷鎖,關到監獄中。沒想到這道士高聲吟誦幾句話,話音未落,周圍一片黑霧彌漫,對面都看不見人。過了一會兒,黑霧散去,只有五木這種刑具零散的扔一地,道士消失了。
夷堅志裡很多道人、異人都能做到這點,他高聲吟誦的當是某種咒語,很顯然他沒有把法術用到正地方,天地是不會容許這樣的妖人存在的,跑得了一時,跑不了一世。
夷堅志簡介:
宋代大文人洪邁編撰的夷堅志是中國古代志怪筆記小說的頂峰。它卷帙浩繁,包羅萬象,流傳至今仍保存二百六卷共二千七百多個宋代事件,是中華傳統文化最偉大的寶庫之一。
夷堅志的時空觀深契法、修證地圓融道家,與宋代文化領先世界的歷史地位相一致。表面看,它是一本奇人、異事、神怪大全,本質上又是最真實細膩的宋代社會生活實錄,極具文獻價值。
宋代社會生活塑造此後中國人的心靈格局,夷堅志仿若是中國人的心靈大海。人們平時沉浮其中,茫然不覺,一旦凝神靜思就會發現:天下沒有新鮮事,一切盡在夷堅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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