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氏易傳07.19.2012元始道長
京氏易傳卷下漢 京房 著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佈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
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圓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
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
卦象定吉凶、明得失、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又曰:「明得失於四序。」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废内犯胎養合五行。運機佈度,其氣轉易。主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乾坤二分天地隂陽之木故分甲乙壬癸隂陽之始终。震巽之象配庚辛。庚陽入震,辛隂入巽。坎離之象配戊己。戊陽入坎,己隂入离。艮兌之象配丙丁。丙陽入艮,丁陰入兑。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
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隂主贱,陽主贵。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
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
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
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
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
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
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易云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繫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福德為寶爻,同氣為專爻。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
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
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繫乎!吉凶悔吝,生乎動。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衝,吉凶明矣。
積筭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盪;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
天地之內無不通也,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口,口於六十四卦。
遇王則吉、廢則凶、衝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攷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故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
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
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
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於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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