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也天之道05.06.2012元始道長
天尊曰: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故與時爭之者昌,與人爭之者凶。吉凶禍福,渺渺冥冥,其災禍也,非富貴者,可請而避;其榮盛也,非貧賤者,可欲而得。
惟為惡則禍來,惟修善則福生。福生於清儉,德生於卑退;道生於安靜,命生於和暢;患生於多欲,禍生於多貪;過生於輕慢,罪生於不仁。仁者修善積德,成仁入道,以忠以孝,希聖希賢,伯夷叔齊之高風,曾參閔子之大孝,人歿道存,充塞天地。或悔過自新,雖失之於少壯;修行贖罪,冀得之於暮哀。
靜以安身,和以保神,精以致真。抱經濟之才,泛然若無;洞古今之事,曠然若虛。爵之不動,祿之弗受,忘形乎塵俗之忠,得性出雲霞之外。
希高敖古,克己知幾,瀟灑蓬門,貧同原憲。
簞瓢陋巷,樂想顏回。閒邪存誠,守瓶執玉。
超跡滓穢,棲真虛無。有事無事,常若無心。
處寂處喧,其志惟一。制念以定志,靜身以安神,
保氣以存精,思想兩忘,方可云道。
是故有有不有,無無不無,有者因無而生,形者須神而立,故有乃無之宮,形乃神之宅,所以全宅以安主。修身以養神。若氣散歸空,遊神為變,猶火之於燭,燭靡則火不居。
水之於堤,堤壞則水不住,魂勞神散,何道可成?神者魂也。降之於天,鬼者魄也;經之於地,是為神能服氣。形能食味,氣清則魂爽,形勞則魄濁,服氣者綿綿而不死,身騰於天;食味者混混而王亡,形沈於地。
修行之士,性命雙修,形神合一,故能長生。故一餐一寐,性命相關;一坐一行,死生是賴,虛心不外,入於怰怰,奇妙可以自得,而難以口言。雖不深造洞天,遠尋福地,亦可以延生,娛景歲月,其如道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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