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說04.13.2003元始道長
薩守堅述
余聞之師曰:大道無形無名,無聲無臭。杳冥恍惚,虛無自然。視之不可見,聽之不可聞。自非至明之士,豈能造其玄妙。又異人志士,著書立名,愈說愈遠,無畔岸之可測,無尺寸之可量。且真偽溷淆,邪正交雜。不遇至人芟繁削冗,指玄示要,雖皓首窮極,吾知其無所入矣。深可痛哉。
餘習性清澹,希志神仙。丹經子書,傳廣萬卷。再一披閱,目眩神昏。深欲得人印證,而後誠感天地,憫其勤勞,得遇真師,成就大事。噓枯振槁,受賜良多,刻骨銘心,報恩罔極。
初,真師命之曰:夫!!道在人身,其大無內,其小無外;謂之無則恍惚而有像,謂之有則淼漠以難窮。自非至人,孰能捉摸。子學道勤苦,骨相合仙,今有秘文相傳。雖曰違科,既得其人,受授由我。子當長跪,重作誓言。我以心傳,子當諦聽。
夫!人也,地水火風,假合四大,為萬物靈,死為臭腐,何所恃焉?但恃精氣神三者為根本。夫!人固其精,養其炁,保其神,使之三宮往來,昇降不息,則家家蓬萊,處處神仙矣。夫!何以淫泆而敗元精,以忿躁而耗元炁,以穢濁而昏元神,使關竅窒而不通,爐鼎滲而不固,宅舍壞而不修。
慾望長生,奉行道法,胡可得也。
體而用之,則致雷霆於倏忽,呼風雨於須臾。人天所師,何施不可。故曰:行先天大道之法,遣自己元神之將,謂之法也。
予得訣之後,慇蔥苦志,所以髮白反黑,齒落更生,年幾三餘,視聽不衰,筋骨愈固。其諸效驗,一如師言。
念子不辭跋涉之勞,求師訪道,己知子名仙籍,故以諸階大法,罄竭相傳,子當利物濟人,積功累行,庶得諸天擁護,魔王保迎,易於成就。然人人有分,箇箇有緣,不可重於隱藏。又戒輕於付受。後有學道之士用心果而信心深者,方可依戒傳受,同證無上神仙之果。稍背盟誓,風刀考身,雖悔何追。
惟依奉行此符篆咒訣簡要之文,不在遍參廣覽。
先師有云:要知大道通玄處,不在三千六百門。後之學者,徒執己見,空泥塵言,適所以貽斷輪者之誚矣。守堅庸瑣下士,遭遇明師,得其設施以正,故驅雷役電,檮雨祈晴,治祟降魔,禳蝗蕩癘,鍊度幽魂,普施符水,累行累驗,如谷應聲。今玆付受,敢不盡其所傳。
夫!人之一身,二炁五行之精而己,聖賢設為法以衛民,證諸於己。大抵法本諸道,道源諸心。能以吾之精神,融會一炁之精神;以吾之造化,適量五行之造化,則道法妙矣。愚當會此理於太極未奠之先,而證此理於三才既判之後。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此道何常一日不流通於天地間也。而法或未之聞焉。聖人者,作法始肇矣。
如今之禹步,皆可考也,而法或未之詳焉。既有漢天師闡揚此法,復有宗師扶持此法,而法始大備焉。法乎法,豈道乎。然當攷之往古,參之來今,古既有此法,有觸斯應;今雖有法,有禱無應,何也?
蓋心有邪正之不同,而法有真偽之或異。古人求備於法,其心虛一,其德靈明,無一事之非法,故身無不通之天地也。今人多假此以求售,侵壞正法,眩惑世人,姦巧其心,邪穢其行,即此可知其不足行法矣。又其甚者,大可傷歎。
夫!雷之聲何所別耶?今之學者,分姓立名,各開戶牖。有所謂之某雷有法,為之某法,紛紛不根,皆飾欺之論也。
學者無求之他,但求之吾身可也。
夫!五行根於二炁,二炁分而為五行。人能聚五行之炁,運五行之炁為五雷,則雷法乃先天之道,雷神乃在我之神。以炁合炁,以神合神,豈不如響斯答耶。夫!二炁五行萃於人之一身,非通道者不足以語法也。
且如肝氣通左目,訣用卯文,取東炁行事;心氣通口,訣用午文,取南炁行事;脾氣通鼻,訣用中指中文,取中炁行事;肺氣通右目,訣用酉文,取西炁行事;腎氣通耳,訣用子文,取北炁行事。
會此之道,參此之理,則二炁不在二炁,而在吾身,五行不在五行,亦在吾身。吹而為風,運而為雷,噓而為雲,呵而為雨,千變萬化,千態萬狀,種種皆心內物。
質之聖人之論,有曰:精氣為物,斂之不盈一握,道之體也;遊魂為變,散而可彌六合,道之用也。有道則有體,有法則有用也。皆本諸一而已。若泛舉其煩,則千百言而不足,善撮其要,則一二語而有餘。
夫!苟貪條目愈多,而本真愈失,雖皓首窮經,無所益也。歎夫!世變日下,人心日奸。立論者既無所講,徒爾乎他,傳法者複無所稽驗,明矣。受其誑,亦無輕乎。風非可捕風,影非可搏影矣。
黃石公素書編,張留侯用之,時為帝王師。簡耶,繁耶。愚之所言,今亦倦於喋喋矣。然得師傳者如是,故不得不詳以告也。抽關開鑰,不過在吾身二炁五行之精而已。參之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受者誠思之,毋忽。
陰陽凝聚,陽在內而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霆。聲亦陽也,光亦陽也。光發而聲隨,此陽光奮擊欲出之勢。雷緩小,則震亦緩小。雷迅大,則震亦迅大。雷電交至,則必有雨。震而不電,電而不震,則無雨。由陰氣凝聚之有疏緩迅密也。雷自是雷,霆自是霆。雷則有聲,霆則有光,二者皆陽也。故聚則成形,散則成炁。雖則陰陽聚散,豈自為之聚散哉?
故上帝又為之神,以主是炁之聚散耳。今之擊物有見其字,或遺其器,往往有之,非神遺也,是以顯鬼神之靈。所謂神者,皆前代聰明正直,有功於人者為之。是以其人存一念,無非推濟人利物之心,所以形消炁化,而後為雷霆之神也。今人行法,亦是以炁感動耳。故於祈禱之時,亦由乎中。
欲起雷,須當檄召雷神;通地氣,焚地氣符。地氣乃陰炁,當陽方壯之時,作用以昇地氣。地氣則陰炁也。陰氣方昇,卻包陽炁在內。陽炁為陰炁四合包含而不得出,久則陽炁迸裂而奮擊。
又當焚召雷符,立應召萬靈符,運翼軫作用,催促將吏行事,如意用之。焚畢,其陽愈進,更取天罡真炁助之,陽炁進出,即今電光是也。大凡陰炁包羅陽炁,無竅可出,故用天罡真炁沖陰炁以引導陽氣。便如世間人以火點爆杖子,紙在外,即陰炁也,硫黃在內,則陽也。火點處便是天罡氣也。
惟志者當以此意默會。夫!雷聲奮擊,則陽炁一洩也。擊之後,陰氣復閉,陽氣復藏。閉之久則又進裂,則氣又一擊也。擊而又閉,閉而又擊。
此雷聲擊搏而無窮,陰陽之炁蒸鬱而成雨也。蓋雷霆之震大小,所以致雨亦有微驟也。雷是陽炁,陽炁輕清。雨是陰炁,陰炁重濁。所以一陣雷震,則一陣陰炁壓定陽氣,蒸而成雨。
符篆雖有異名,符者,合也。聖人初立符篆,欲人人皆歸大道,皆知信向。其間或有不能文者,但焚符篆,自然應也。今更通諸理而又能文者,加之行移合格,作用如儀,天地豈無感格。
大凡顯幽一理,要當以默會。譬如陽間官司,則有行移;陰間又加符篆事,了辦者則日緊一日,時緊一時。如祈檮驅使之事,既召諸將,則當如今日見任官,驅使帥將,無施不如吾意。在行法人臨期圓機而用之耳,不可膠柱而調瑟也。
度師有言:能召得土地靈,亦可以召役萬神。
以此觀之,如飯飯蓋氣,氣蒸鬱而淚下淋漓也。當多佈天罡氣以助雷威,焚驅龍致雨符,召雷行雨等符助之。
大槩道理已透徹,又不可不先以誠達於上也。
凡誠心所至,雖金石猶可動,況上帝乎?須要具述事由,虔奏上帝,盡我虔切之忱,然後卻移文合屬役龍行雨。
太上一應符篆,得之師傳。
以人為萬物之靈,皆稟天地之餘氣,但形為梏耳。我舉此一念,則天地之氣自然感召。然今所以能與不能者,則有賢愚之間也。是亦不必泥之高遠之地,只要得其宗,奏得明,身為陰官,何患不能役使鬼神。
恐學道之士,有所執為,故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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