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1日 星期三

婚姻的束縛


婚姻的束縛10.29.1999(民國八十八年)
我想說一個故事。
從前有一隻狐狸,遇到一隻蜈蚣。狐狸用懷疑的眼睛打量了蜈蚣朋友一下,對他說:「我用四隻腳走路都會絆倒腳,你用一百隻腳,怎麼可能走路呢?」
蜈蚣本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但在聽過狐狸的問題後,他失眠了。他的腦袋一直在想:「對,狐狸也許說得對,奇怪,我怎麼能夠用一百隻腳走路呢?如果我只用其中四隻腳走路,是不是會走得像狐狸一樣快呢?」
第二天早上醒來,蜈蚣就不會走路了。
我要說的是,每一個人都有他的天性,他適合的生活方式。有人是狐狸,有人是蜈蚣。
你的身旁也許有很多狐狸,他們打出各種標語來質疑你:為什麼你可以這樣走路呢?記住,因為你是蜈蚣,所以你可以。但蜈蚣也不能強迫狐狸用一百隻腳在地上爬行。
當一隻狐狸愛上一隻蜈蚣,或一隻蜈蚣愛上一隻狐狸,無可置疑的,那必是一齣精采的愛情劇。所謂精采,是對看戲的人來說;對狐狸或蜈蚣而言,怎一個苦字了得。
轟轟烈烈的背後必有險阻與掙扎,正如美麗的激流必因狹促的暗礁。生死相許,其實是因為,害怕那些強而有力的、看不見的手、翻雲覆雨的手,將我們的命運分開。擔憂,是因我們已在冥冥中意識到悲劇的可能性。
成長背景不同,偏偏可以相愛。雖然我們不了解他,還是可以愛他,愛是一種不分青紅皂白的粘合劑啊,天南地北,因它可以緊緊粘合一體。不愛的時候,粘劑的魔力陡然喪失,誰不是因個性不合而分離。愛上時,誰考慮過個性合不合?
很多愛情的命運,在地火勾動天雷時已然寫下,是的,我們也已意識到了某種不可能的氣息,只是不願承認而已。
熱戀焚身時,願意奉獻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切去愛人,愛久熱力衰弛,我們就只願意當二十九分半的情人。
二十九分半加二十九分半,還是不及格,偏又在及格邊緣。
掙扎與糾葛,在愛與不愛、接受與逃走之間。俗人的喜怒哀樂貪嗔癡,滾滾沸沸。
當狐狸愛上蜈蚣,或許他愛的並非蜈蚣,只是暫時捨不得把貪婪的眼光移開,捨不得不看見蜈蚣眼中的自己,看,他看我的樣子!噢,目眩神迷,不能自已,我原來有這等魔力。情不自禁,愛上別人瞳仁中的自己。
狐狸看著蜈蚣的眼睛,好奇且新奇,即使他從不認為用一百隻腳走路是優美的,他對這小動物仍然充滿了好感。有的愛人是因提升了我們的自我,所以成為不可或缺的存在,如同納西瑟斯,顧影自憐,愛上自己的倒影。時移事往,他卻免不了要提出質疑,為什麼你要用一百隻腳走路?有的狐狸還會試圖叫蜈蚣把其他九十六隻腳綁起來。那是超級壞情人,不是嗎?但世界上,這樣的狐狸不少。他們被愛寵壞,習以為常,義正辭嚴。可憐兮兮的蜈蚣,幾乎是不入土不能安頓。
這樣的組合很多很多。有個朋友曾對道長說起她已故的母親。有次她中秋返家,發現屋內闇然無光。奇怪,家人都不在?望著沒有人的屋子,遊子的心有些悵然,倏忽之間,輕輕軟軟的歌聲飄進耳朵裡,尋聲到了陽台,她的母親獨目一人席地坐在月光下唱歌。「什麼事這麼開心?」她問。
「沒事。」母親笑得很美、很陌生。「大家都不在,我一個人清清閒閒好快樂。」
母親一邊剝柚子,一邊唱歌。她第一次知道,大家不在,母親會很快樂,她以為,大家都在,母親會忙得很快樂。她的母親後來為病所苦,在沒有人情味的醫院裡走了。她才明白,她的母親為愛或為責任奉獻一大家子,獨自在月光下揀拾沒有人的快樂,是母親生命中稀罕的珍貴時光。母親的婆婆挑剔嚴酷,父親不懂憐香惜玉,妯娌日日閒話,兒女處處叨煩,只有在清和寂靜的月光之中,她的九十六隻腳才稍稍得以鬆綁。多少傳統女子,因為一個決定,一生還不曾鬆綁。
還好這是文明時代了。蜈蚣大概不必因為愛上狐狸,綁起太多隻腳吧。如果是狐狸,你必須欣賞人家自在的爬行,如果要愛。如果我是蜈蚣,我會願意終生用我的一百隻腳爬行,即使要愛。
經營感情和婚姻的玄妙之處,就在於如何讓兩個獨立的個體,擁有各自的空間,卻能因為共同分享的經驗,將兩人相繫、讓兩人相惜。廣告中一句「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標語,不但傳誦多年,成為廣告界的經典之作,同時也變成社會流行語。共同分享美好的滋味,是生命中難能可貴的經驗。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幸福。分享的雙方,必須要有相同的慧心,才能體驗出內心感受,共鳴出意在言外的真情滋味。
當我年紀還很小的時候,由於家境不是很寬裕,除非逢年過節,不是每天都有機會吃大魚大肉。父母雖嚴格管教子女,但我們手足間倒也懂得互愛互讓。有一個尋常日子的傍晚,餐桌上竟意外出現一條魚,還沒正式上桌吃飯,我們兄弟間就開始研究如何瓜分那條魚,才能教全家人吃得盡興。
不解世事的我,好奇地問:「如果一家人每個人都愛吃魚,真是很麻煩,要分來分去,而且大家都吃得不多。最好是有人喜歡吃魚、不愛吃肉,有人不吃魚、只吃肉。」兄長年齡稍長,比較懂事,立刻發表更高明的見解:「才不咧!喜歡吃魚的人聚在一起,共同品嚐一條魚的滋味,彼此分享美食的感受,人生才有意義。如果,只喜歡吃魚不吃肉的人,和只喜歡吃肉不吃魚的人,生活在同一屋簷下,一定會很痛苦。他們各吃各的,卻無法共同體驗對方內心的感受,十分寂寞。」那年,道長大概只有小學三年級左右,童言童語的我們,講了一段沒痛沒癢的對話,卻讓我在一、二十年以後的生命經驗中,一一印證了其中的道理。再三玩味,便覺得人生中分享的經驗,實在美好。無論青菜蘿蔔、或吃魚吃肉,最可貴的其實是共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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