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6日 星期日

醮壇執事

醮壇執事05.21.2001
醮壇是為舉行道教之齋醮儀式而佈置的祭壇。在儀式進行中各有一定職守的道長或道士,統稱為執事,即醮壇執事。由於道教的齋醮儀式,總是由某個施主為某一特定目的舉行的,因此,醮壇執事也是一個臨時職務。但因不同職務有不問的要求,所以,醮壇執事要分別由水準相當的道士擔任。
據陸修靜撰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南朝宋時,醮壇執事已有細緻的區分,其中有法師,都講,監齋,侍經,侍香,侍燈等。
唐末五代時,據杜光庭的太上黃籙齋儀,法師、都講、監齋等三職改稱高功法師、都講法師和監齋法師,另外又增設知磬和知鐘等職。
高功法師居於各執事之首。金籙大齋補職說戒儀稱,擔任高功法師的道士必須道德內充,威儀外備,天人歸向,鬼神具瞻,就是既要有充分的道德修養,又要具備莊嚴的儀表,才能使天人歸向,鬼神俱服。
高功法師在儀式中要躡景飛晨,承顏宣德,惠周三界,禮越眾官,就是既能步罡踏斗,溝通神人,又能代神宣教,拔度人鬼,其儀式中的地位超越於眾官之上。
監齋法師僅次於高功法師。金籙大齋補職說戒儀稱,監齋的職守,一是總握憲章,典領科禁,糾正壇職,振肅朝綱,就是監督齋醮儀式按科進行,從事儀式的道士嚴遵職守;二是周密察非,從容授簡,有嚴有翼,毋濫毋墮,就是對於虧犯之人,繩糾愆違,授簡告之。秉執科憲,毫無私心,外能合禮,以全濟濟之儀;內不欺心,免抱忡忡之恨
要修科儀戒律鈔升玄經稱,監齋有十事,有
一、瞭解齋主心願,請齋人姓名道位和人數;
二、令齋主齋潔,全身口意;
三、令齋主不以不潔之物供養;
四、令齋主不取外來聽經者飲食費用;
五、令齋主於靜室燒香;
六、令齋主不辭托;
七、令齋主佈施;
八、齋主不得緩帶裙裳;
九、令齋主不迎送道士;
十、道士不得貪利惜費。
都講法師同高功、監齋等合稱三法師。金籙大齋補職說戒儀稱,擔任都講的道士必須洞輔該通,法度明練,贊唱儀矩,領袖班聯,就是通曉和精究科儀的程式和唱贊,輔助高功,成為全班道士之首。同時,玄壇步趨,升座講說,昭符國命,默契天心,也能演教弘道,溝通人神。
唐代道士朱法滿稱:「以建齋行事,都講要用明能,一則參詳法師,二則知主人齋意,三則先定時節,四則擊鼓鳴鐘。」在道教儀式中,三法師,各有明確職能,相輔相承,共同發揮對於儀式的主導作用。
侍經、侍香、侍燈、知磬和知鐘等,都是參加儀式的道士的特定職務的執事名稱。
金籙大齋補職說戒儀稱,(侍經、侍香、侍燈、知磬、知鐘)侍經的職務:一是嚴潔幾裀,整齊卷軸,開函啟奏,收櫝敷陳,就是陳列、佈置和收藏經卷;二是調和眾音,表儀庶職,觀聽允睦,幽顯交歡。即為誦經作好定音、調音和表儀的準備工作。
侍香的職務:一是清潔香爐和香案,二是在儀式中保持焚香不致中斷。精飾鼎彝,嚴潔案席,巡行爇炷,始終芬芳,玄鑒昭彰,丹誠露達,毋或中絕。依朱法滿的說法,即畢夜煙流,終朝火續,以法事之所先,宜晨昏而勿怠
侍燈的職務:一是整理和清潔點燈用的器具,二是在儀式中保持燈燭輝照不致中斷。整辦缸篝,精嚴燈燭,高下照徹,內外輝華,際夜續明,乘晨收焰,光明道境,輝耀齋壇
知磬和知鐘的職務:當是主管擊磬和擊鐘。磬鐘之聲直接規定了誦唱經文和儀式進行的節奏。
醮壇執事的名稱和分工,有個發展過程。中國古代宗教的祭祀和喪葬禮儀十分繁複,執事禮儀各有專職官員,周禮‧春官‧宗伯稱,春官宗伯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禮官之屬有大宗伯卿一人,小宗伯中大夫二人,肆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各官各有職守,以適應古代宗教的祭祀和喪葬儀式森嚴的等級規定。
早期道教的儀式甚簡,因此,儀式由祭酒等主持,祭酒既是為道教徒下三官手書者,也是受道領部眾者。魏晉南北朝的道教典籍出現法師及都講、監齋之類的執事名稱。南朝宋時的陸修靜撰有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列舉法師、都講、監齋、侍經、侍香、侍燈等六種執事名稱及其職能。其中並無高功法師之名,各執事之職能比起唐宋經籍的闡述亦較為簡單。唐宋時期,道教儀式規模漸大,執事的分工也漸趨細緻和繁複。高功法師之稱也流行開來。據唐六典,各種從事齋醮儀式的執事,又統稱為威儀師
在齋醮儀式的日常演習過程中,執事分工經常會出現混淆和不規範的情況,歷代科儀著作中多有批評。例如:杜光庭的太上黃籙齋儀指出「今蜀地高功,止於發爐、復爐兩稱名位,其他宣讀皆委他人。雖云先唱後隨,何異龍吟鼈應,此蓋不懼冥譴,自掇罪尤。」可知唐末五代時,四川一帶的道教儀式中,高功法師已不復宣讀。而在吳中江表荊楚之間,「近年,或都講年德稍高,不欲一一勞止,即於眾官之內差一人執磬開禮。蓋事出一時,原非古制,詳其執簡,頗謂曠官。
更有後學生情,妄為臆斷,於六職之外,置一人持磬,殊無經據,訛謬益深。」就是都講法師常因年邁而不復開禮。南宋道士呂太古在道門通教必用集中也指出,因為都講「年德稍高,不欲一一勞止,即於眾官之內,補一人執磬唱禮,蓋事出一時,原非古制。」另在侍經之外,為「整飾壇筵,別置直壇之號,六職之外,頗有冗員。」

當代道教的道士舉行儀式時,在榜文中仍然沿用醮壇執事的分工名稱,但大多是職稱性質。除三法師外,在壇場中大多由不參加儀式的值壇人員負責香、經、燈的佈置和整理工作,這是因為當代道教儀式的壇場佈置十分繁瑣,儀式過程變化繁多,已非參與儀式的道士所能兼任。候在大殿和真官堂上,誦經行禮,聽從本師之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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