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墨大忌05.19.2012元始道長
相信不少人可能都有因為拿紅筆寫字,被長輩教訓的慘痛經驗,尤其是拿紅筆寫他人的名字,更是犯了大忌!自己的名字若被別人用紅筆寫,相信很多人都會覺得不悅,因為根據習俗的說法,用紅筆寫名字會短命、折壽,所以大家都會儘量避免此禁忌,以免冒犯他人。
其實這樣的禁忌說法,早在過去的歷史文獻上即有清楚記載,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寫道:「斐豹,隸也,著於丹書。」說明了過去的罪犯會被收作官奴,並用丹書記載其罪行,從而有了丹書不祥的說法。
還有一個原因是,最初衙門在管理受刑人的簿子上,會用血來寫被判處死刑的受刑人姓名,衍伸到後來,只要是書寫罪犯的名字一律都用紅色墨水書寫,因此用紅筆寫名字代表不祥、凶厄,也成了禁忌。
此外,傳說閻羅王在寫生死簿時,死期將至的人會用紅色標記,只要被閻羅王用紅色墨水寫下姓名的人,就代表大限之日即將到來,所以,用紅筆寫姓名才會成了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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