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3日 星期一

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03.03.2001元始道長
中和之道的生態倫理
中和之道呈現了道教道法自然的和諧生態倫理思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之本性是自然而然的,以無為為法則。道化生萬物,皆自然無為而生,不受任何外物所制約。
道生萬物的生態倫理。道教認為,天地萬物都由道所化生,因而一切有形,皆含道性。萬物都按照道賦予它們的秉性而存在,有自然生存、發展的權利,人類沒有權利去破壞它們。人類對待萬物的態度應該如葛洪抱樸子內篇中所稱的任物自然,即遵循客觀規律,與一切外物和諧共生,以獲得人與自然在整體上的和諧。
道通萬物的生態倫理。道教認為,人與自然是一個統一的整體,應該互相尊重、和諧共處,自然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必要條件。道教還認為,道化生萬物,但人是道的中和之氣所化生的,是萬物之中最有靈氣和智慧的生物。因此,人居於萬物之師長的位置,為理萬物之長。也就是說,人負有管理和愛護萬物的職責,人的行為要符合天道,人應該助天生物、助地養形,使自然更加完美,使自身與自然更加和諧。
道貴中和的生態倫理。道教從道法自然的整體出發,十分重視人對環境的依賴關係。道教認為,維護整個自然界的和諧與安寧,是人類本身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前提。要保持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就要確保天地的平安。道貴中和,就是說人類社會與自然要維持一種和諧的平衡。太平經強調人類若想長久安寧,就必須使自身賴以生存的地球得到和諧安寧。為此,人類就要認識自然規律,並按照自然規律去辦事,這樣才能真正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