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粉投火中,色壞還為鉛。冰雪得溫湯,解釋成太玄。丹以砂為主,稟和於水銀。變化由其真,終始自相因。欲作服食仙,宜以同類者。
胡粉,船所造之粉也。若投人火中熔化,色雖變壞,還復凝結為鉛。冰雪已成為質若得溫湯解釋,仍然化為太玄。太玄者,水也。蓋謂理有其本性,總可還元。
丹,或作金。夫!金者,鉛也,炁也,坎中之戊,陰中陽也。砂者,汞也,神也,離中之已,陽中陰也。鉛之所以能來者,必須以汞迎之。留外來是為客,汞在內是為主。鉛以汞為主,即金以砂為主也。
稟,或作面。水銀,則玉池金鼎也,彼此兩家均有之,在彼家或稱神水,有時則直稱之為水銀,如悟真篇謂,「玉池先下水中銀」:在我家有時亦或以汞名之,惟有真汞假汞之分。此所謂稟和於水銀者,當是真汞。真汞神水,蓋能調和陰陽者。故云:稟和於水銀。
金砂之所以能變化者,由其有神水與真汞也。然此神水、真汞究是何物?則只能意會,難以言宜。蓋稱神稱真,均是微妙而不可測者。是在學者於恍惚杳冥中去領悟之耳。若能悟得此真,則知始終,終始皆須相因此真而成變化,故知欲作服食之仙,宜以陰陽之同類為之。
植禾當以黍,覆雞用其卵。以類輔自然,物成易陶冶。魚目豈為珠,置蒿不成橫。類同者相從,事乖不成寶。是以燕雀不生鳳,狐兔不乳馬,水流不炎上火動不潤下。
此篇無甚深意,不必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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