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2日 星期五

告城隍文


告城隍文06.30.2003元始道長
告城隍文云:「某府遵承禮部劄付,為祭祀本府無祀鬼神。該欽承皇帝聖旨,普天之下,後土之上,無不有人,無不有鬼神。人鬼之道、幽明雖殊、其理則一。今國家治民事神、已有定制。尚念冥冥之中、無祀鬼神、命本處城隍以主此祭、鎮控壇場、鑒察諸神等類。其中果有生為良善、誤遭刑禍、死於無辜者、神當達於所司、使之還生中國、永享太平之福。如有素為凶頑、身死刑憲、雖獲善終、亦出僥倖者、神當達於所司、屏之四裔。善惡之報、神必無私。欽奉如此今某等不敢有違、謹於某年某月某日於城北設壇、置備牲酒羹飯、享祭本府無祀鬼神等眾。然幽明異境、人力難為。必資神力、庶得感通。
今特移文於神、先期分遣諸將、召集本府闔境鬼靈等眾、至日悉赴壇所、普享一祭。
神當欽承敕命、鎮控壇場、鑒察善惡、無私昭報。為此合行移牒、請照驗欽依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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