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07.11.2005元始道長
學道之未得者,皆妄念之不絕,有以障之也;妄念之不絕者,皆名利之難忘,有以牽之也。茍欲絕妄念,必先把名利照破而後可,名為造物之所深忌,利是人情之所必爭。故名利殺人甚于戈矛,何也?戈矛殺人,人知避之,名利殺人,死而不悔。
古之有道者,多為佯狂,蓋不欲人知也。今之人,但有寸長,而欲表暴於世者,陋矣!君子學道,將一切好勝逞能之心,俱都忘盡,暗暗潛修,道明德立,猶未能焉。故曰:君子之所不可及者,其惟人之所不見乎。
利之為物也,無德而使人親,無火而使人熱,無權而使人不憚其勞,無情而使人一刻不忘。使學道者見之而敗德,使治世者見之而枉法。自古人心國法,多為利所害。天下有大害,藏於大利之中,而人不知,非不知也,為利所昏也。犯法之贓,猶犯病之食也。竊取時惟恐其不多,敗露時惟恐其不少。一物也,何前後之異若斯也?利與害相隨故也。設若見利時即思有害,而苟且之念必念可息矣。君子積德,德能潤身,亦能榮身。故大德者,位祿名壽,不求而自至;小人積財,財能養身。亦能害身。故財多者,憂患恐懼,欲去而不能。
名為造物之所深忌。固說得好。利之為物以下數句,尤說得透骨透髓。商賈聞之,亦當點頭,況士大夫與學道之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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