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4日 星期二

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11.14.2017元始道長
老子首先提出自然的觀念來解釋道和德,並以此作為人們的活動準則。
老子認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為道生萬物以及天、地、人的活動過程都是自然無為的,並非之上還有一自然實體的存在。
莊子繼承老子的天道自然思想,主張人生的目的就是任其自然
道教承續、吸收自然觀念後,認為道的本性就是自然,道之自然的法則即是天所效法的,也是地所效法的,人生在天地間,其行為的最高法則也應是效法道性自然的法則。自然,沒有任何固定的模式、形式,它生化萬物,萬物皆按其各自的本性自然生長(生而不有),不存在強加的任何因素(為而不恃),從而保證了自然界的和諧(長而不宰,是謂玄德)
而人修大道,就當效法道的自然本性,順應天地自然變化的規律,尊重自然界一切生命的特性,並致力於保護、維護自然界的和諧。對於人世間的一切東西,都不要強求,應順應事物發生發展的自然規律。必須尊道而貴德,要知足、知止、使心神平和,精神得到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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