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6日 星期二

小蘭

小蘭   08.10.2011元始道長
她,七十年前出生在中部的一個海濱鄉村,二歲時父母離異,母親帶著她及三歲的姐姐回到娘家,從此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
七歲那年,媽媽因為離婚,身心受到嚴重的打擊,加上鄰居的指指點點,不久就往生了。留下姐妹倆到處依附幾位舅舅家,受到鄰居無情的恥辱。從此身心有著莫大的變化,爭強好勝、爭功諉過成為身影的座右銘,到處惹事生非,讓幾位舅舅好生為難,因此決定送回他們生父身邊。
九歲那年,回到生父身邊,父親是個學究書生,在小學教書,但體弱多病,不久也往生了。從此姐妹倆過著孤苦伶仃的生活,為了生存,她常跟隨大人到處打零工賺錢,也因此學會工人世界的吃喝賭博。所有的惡習、惡唸她全部都會。
十九歲那年,經人介紹大陸來的漢子,見一次面便結婚了。相差十幾歲的婚姻,加上兩岸不同的生活方式,夫妻倆不久便鬧的水火不容,加以好賭成性,常常把家裡所有的積蓄賭光。逼得以剪髮為業的先生只好更加節儉。
五個孩子陸續出生後,生活的重擔更加沉重,他的先生只好到公所做環保清潔工作,下班時在家開理髮廳幫人剪髮。五個孩子從小就學會找機會幫傭賺錢,從小學到高中、大學的學費,都是自己張羅。
有一年,剛考上私立高商的三女,在暑假打工籌備到三千元。她,開口跟三女兒借幾天,等到註冊時再還錢,但到註冊時拿不出錢,她卻說,女孩子讀什麼書,錢給她花是應該的。從此三女兒便離家出走,不再回家。
民國76年,她賭輸八十萬,債權人每天到家裡來鬧,他先生只得拿房子去銀行抵押借款還債,最後由二女兒還債贖回。從此,大女兒遠離台灣到日本工作讀書,最後嫁到日本,甚少回來。小女兒及小兒子工作忙很少回家,而她,還是過著賭徒的日子,天天跟二女兒、小女兒及小兒子吵嚷要錢。
她先生往生後,這個家幾近於分崩離析,只有靠未婚的二女兒守護,未婚的小兒子天天在外面找朋友喝酒聊天。
現在,七十歲的她還是天天流連賭場。與子女形同陌路,只知道每個月從二個女兒身上強取二、三萬賭資,二個女兒整天擔心賭客上門要錢。
古人說,男賭徒賭輸了,就去偷強竊盜;女人賭輸只好以色抵消。父執輩告訴道長,在日據時代,有很多賭徒被剁掉手後,仍然好賭成癡迷,死性不改。
修道第一戒賭、戒酒。
師兄姐問道長如何去了卻與這般的母親的因果?
如此因果確實深沉,前世與這五名子女必有深仇大恨,道長要其女兒平日多念經咒(尤以淨心神咒、淨身神咒、淨土地神咒、金光神咒、玉皇赦冤咒為主要),在道觀廟宇的神明前、祖先牌位前許願儘解前世恩怨。對其母親不可帶有任何怨言,儘可能的帶她參加正當活動,如果無法改變其好賭個性,也不要給她任何的難堪言語臉色。道長曾多次見此女人,知其大災難即將到臨,其子女將付出更大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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